鄒城市嚴把“四關”建強組織員隊伍
濟寧新聞網訊 2021年以來,鄒城市堅持從嚴標準,牢牢把好“入口關”“業務關”“管理關”“考評關”,著力打造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組織員隊伍,為推動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提供堅強保障。
好中選優嚴把“入口關”。在保證黨齡和黨務工作年限的基礎上,優先選拔政治素質好、黨性意識強、業務水平高、熟悉黨務工作的干部擔任組織員,確保勝任崗位工作。按照鎮街不少于3人、市直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不少于2人的標準配備組織員,保證黨務工作高效開展。列出組織員“責任清單”,明確黨員發展、黨員教育、黨員管理等工作職責,不斷優化崗位設置,提高組織員隊伍建設的科學化水平。
加強培訓嚴把“業務關”。將組織員教育培訓納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每年舉辦1-2次組織員業務培訓班,匯報交流近期工作開展情況。定期編印、發放黨員發展和管理等培訓資料,提升黨務工作業務水平。安排新任組織員到組織部相關科室以干代訓,強化實踐鍛煉、熟悉工作程序、增強本領能力,為下步履職盡責夯實基礎。
建章立制嚴把“管理關”。建立組織員任職報備制度,市委組織部定期調度,全面了解掌握組織員隊伍配備情況,對不符合任職條件和不能正常履職的及時建議調整,不斷增強基層組織員管理的規范性和科學性。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定期召開座談會、觀摩會等形式,交流工作經驗,掌握工作動態,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獎懲分明嚴把“考評關”。將專職組織員的配備和專職專責情況納入基層黨建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壓實抓好專職組織員隊伍建設的具體責任。把組織員日常工作表現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工作實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激發組織員隊伍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對工作中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嚴肅查處,發現負有把關不嚴、程序違規等責任的組織員,及時予以調整,嚴肅追究責任。(中共鄒城市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