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學】《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八、九)
《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
第八章 領導和保障
第三十二條 各級黨委應當把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納入整體工作部署和黨的建設總體規劃,按照管人管黨建相統一的原則,健全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嚴密體系,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委組織部門牽頭抓總、國有資產監管部門黨組(黨委)具體指導和日常管理、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企業黨組織履職盡責的工作格局。中央組織部負責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宏觀指導。
??中央企業直屬企業(單位)黨建工作,以中央企業黨委(黨組)領導、指導為主,企業所在地的市地以上黨委協助。
??中管金融企業黨委垂直領導本系統的黨組織,負責抓好本系統黨建工作。
??第三十三條 國有企業黨組織履行黨的建設主體責任,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專職副書記履行直接責任,內設紀檢組織負責人履行監督責任,黨組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黨員成員應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企業黨建工作。
??各級黨組織應當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工作落實。
??第三十四條 全面推行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并作為企業領導人員政治素質考察和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企業黨組織每年年初向上級黨組織全面報告上年度黨建工作情況,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定期向本企業黨組織報告抓黨建工作情況。
??第三十五條 國有企業黨委按照有利于加強黨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協調原則,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等工作機構,有關機構可以與企業職能相近的管理部門合署辦公。領導人員管理和基層黨組織建設一般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分屬兩個部門的應當由同一個領導班子成員分管。
??第三十六條 根據企業職工人數和實際需要,配備一定比例專兼職黨務工作人員。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把黨支部書記崗位作為培養選拔企業領導人員的重要臺階。注重選拔政治素質好、熟悉經營管理、作風正派、在職工群眾中有威信的黨員骨干做企業黨建工作,把黨務工作崗位作為培養企業復合型人才的重要平臺。嚴格落實同職級、同待遇政策,推動黨務工作人員與其他經營管理人員雙向交流。
??加強對黨支部書記和黨務工作人員的培訓,確保黨支部書記和黨務工作人員每年至少參加1次集中培訓。新任黨支部書記一般應當在半年內完成任職培訓。
??第三十七條 通過納入管理費用、黨費留存等渠道,保障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并向生產經營一線傾斜。納入管理費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的比例安排,由企業納入年度預算。整合利用各類資源,建好用好黨組織活動陣地。
??建立黨支部工作經常性督查指導機制,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抓好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提升。注重運用網絡信息化手段和新媒體平臺,增強黨組織活動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吸引力、實效性。
??第三十八條 堅持有責必問、失責必究。對國有企業黨的建設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的,應當及時提醒、約談或者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適用于國有獨資、全資企業和國有資本絕對控股企業。國有資本相對控股并具有實際控制力的企業,結合實際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條 本條例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其他有關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的規定,凡與本條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條例執行?!?span id="qme2gcv" class="candidate-entity-word" data-gid="1985876">人民日報》( 2020年01月06日 01 版)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