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印發《關于加強和 改進省直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省委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機關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
近日,中共青海省委印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省直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加強和改進省直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全文如下。
省直機關承擔著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管理職能,發揮著聯系上下、溝通左右的樞紐作用。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省直機關必須走在前、作表率。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黨的組織路線,推動省直機關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現制定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原則
(一)總體要求。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帶頭做到“兩個維護”,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著力深化理論武裝,著力夯實基層基礎,著力推進正風肅紀,著力解決和防止“兩張皮”“燈下黑”問題,全面提高省直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切實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設讓省委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為深入實施“五四戰略”,奮力推進“一優兩高”提供堅強保證。
(二)主要原則。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圍繞中心、建設隊伍、服務群眾,推動機關黨建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進;堅持以上率下,充分發揮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示范引領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分類指導,注重精準施策;堅持求真務實、改革創新,把握特點規律,切實增強機關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二、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
(三)帶頭做到“兩個維護”。省直機關必須堅定不移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準政治方向,認真對標對表,及時校正偏差,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單位黨組(黨委,包括不設黨組、黨委的部門領導班子,下同)要結合實際,把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部署要求細化為具體措施,貫徹到機關黨建全過程和事業發展各方面。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開展“做好‘三個表率’服務‘一優兩高’”模范機關創建活動。
(四)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上走前頭、作表率,特別是要自覺規范工作時間之外的政治言行,不準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妄議中央,不準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不準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不準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把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貫穿到干部考察、年度考核、談心談話、日常監督各環節。對推進黨的政治建設特別是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五)提高黨內政治生活質量。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帶頭發揚民主、善于集中、敢于負責。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制度,推行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報告制度。黨員干部應當在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上把群眾反映、巡視反饋、組織約談函詢、個人需報告的重大事項和有關問題說清楚。完善重溫入黨誓詞、入黨志愿書以及黨員過“政治生日”等政治儀式。
(六)培育健康向上的黨內政治文化。充分利用原子城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紅軍西路軍紀念館等紅色資源,扎實推進對黨忠誠教育和優良傳統作風教育。注重發揮尕布龍、廉福章等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探索總結一批既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又針對機關實際的價值理念、職業操守等,打造體現機關特色的黨內政治文化品牌,涵養風清氣正的機關政治生態。
(七)增強黨員干部政治歷練。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善于從政治上認識和處理問題,自覺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下想問題、做工作,切實提高辨別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風險的能力。省委組織部、省委黨校等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黨員領導干部政治能力示范培訓。加強政治歷練,注重在落實重大部署、應對突發事件、完成急難險重任務中提高政治能力。
三、帶頭做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表率
(八)用黨的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把系統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作為看家本領,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精心組織“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持續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大培訓和學用經驗交流,著力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提高單位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質量效果,發揮領學促學作用。用好“學習強國”等網絡學習平臺。
(九)強化理想信念教育。運用“新青海講學堂”等平臺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開展黨史、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大政策宣傳、成就宣傳和典型宣傳力度。建立黨組(黨委)負責人定期為機關黨員、干部作報告制度。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機關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大力弘揚新青海精神,用新青海精神砥礪黨員干部實干擔當、勤政廉政。
(十)堅決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單位黨組(黨委)要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抓好本單位本領域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管理,及時了解掌握動態,加強輿情研判,積極穩妥做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熱點敏感問題的輿論引導,教育黨員、干部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認識,敢于發聲亮劍,堅決反對和抵制各種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制定落實《省直機關黨員干部網絡行為規范》。
(十一)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制度,針對干部職工思想狀況,及時有效加以引導。堅持并完善談心談話制度,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和干部職工之間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談話。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要經常、主動和干部談心談話,做到崗位變動必談、組織處理必談、發生家庭變故必談、發生苗頭性問題必談。不斷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防止簡單以政治學習和集體談話代替一對一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推動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十二)強化基層黨組織功能。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引導機關黨組織圍繞服務中心、建設隊伍開展工作。健全基層組織,優化組織設置,推行以處室為單位設立黨支部。選人用人、評優評先應聽取考察對象所在黨支部意見。適時制定出臺加強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企業等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分類指導意見或辦法。嚴格執行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規定。注重探索創新,積極推進機關黨建信息化建設。
(十三)建強抓實黨支部。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建立完善體現機關特點,可量化、可評估,精準高效、簡便易行的“堡壘指數”體系。開展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創建一批機關黨建示范點。全面推行黨員主要負責人擔任機關黨組織書記。建立黨支部委員履職培訓制度,新任黨支部書記須在任職6個月內接受集中培訓。大力選樹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支部書記典型,以先進帶中間、督后進。
(十四)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強化黨員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每年對黨員普遍輪訓一次。深化“法律進機關”活動,加強憲法和法治宣傳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通過佩戴黨徽、設立黨費集中交納日、創建黨員先鋒崗等措施,引導黨員增強黨員意識、發揮作用。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落實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制度。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提高發展黨員質量。深化黨員“先鋒指數”考評工作,專項整治黨員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活動問題,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有針對性地加強對青年黨員、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分類管理。
五、持之以恒強化正風肅紀
(十五)持續整治“四風”問題。帶頭轉作風、糾“四風”,防止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反彈,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特別是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突出問題。堅決落實中央要求和我省《關于促進政策落實減輕基層負擔提高工作效率的十條措施》,進一步轉變作風、狠抓落實,更好為基層減負。認真落實“710”工作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糾正不作為、慢作為等不良風氣。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防止利用黨政機關的權力和影響力謀取個人利益。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情況督促檢查。
(十六)密切聯系群眾。完善和落實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認真落實定點扶貧政治責任,深化機關黨組織與貧困村黨組織結對共建、黨員干部與貧困戶結對認親活動,積極支持機關干部到村開展扶貧(駐村)工作。改進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為群眾服務工作,推行以黨支部為單位整建制到社區報到。
(十七)嚴明黨的各項紀律。將黨規黨紀學習作為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黨支部學習和干部教育培訓重要內容。加強對機關黨員干部的紀律教育和廉政談話,對新任職黨員領導干部進行黨紀法規知識培訓、測試。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到執紀必嚴、違紀必究。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使鐵的紀律成為廣大黨員、干部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十八)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深化標本兼治,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建設風清氣正的政治機關。認真排查廉政風險隱患,健全防控機制,建立黨員干部廉政檔案。加大單位內部同一處室、同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干部的交流輪崗力度。對發生嚴重違紀問題的單位,堅持“一案雙查”,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警示教育,定期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凡查結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須在本單位組織開展警示教育。領導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引導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堅決聽黨話跟黨走,立德修身、遵紀守法、廉潔從業。
六、不斷提高黨的群團工作水平
(十九)充分發揮群團組織橋梁紐帶作用。單位黨組(黨委)要定期研究部署群團工作。機關黨委要協助黨組(黨委)加強對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的領導,完善黨建帶群建制度機制。群團組織要認真履行政治職責,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大力組織崗位練兵、技能競賽、文化體育等活動,關心干部職工身心健康,完善生活困難干部職工幫扶機制,營造團結和諧、嚴肅活潑、積極向上的機關氛圍。
(二十)教育引領機關青年成長成才。加強政治引領,推動青年思想道德教育,培養家國情懷,堅定理想信念。注重青年人才培養,堅持以老帶新,搞好傳幫帶,積極為青年干部健康成長引路搭橋、排憂解難。鼓勵和支持青年干部到基層一線掛職交流,經受實踐鍛煉。
七、加強對省直機關黨的建設的領導
(二十一)健全領導體制機制。省委集中統一領導省直機關黨的建設。省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省直機關黨建工作的指導,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省直機關工委要認真履職盡責,指導督促單位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密切協作,推動形成抓機關黨建的強大合力。
(二十二)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省直機關工委要研究制定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單位黨組(黨委)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經常研究機關黨建工作,定期向省委報告履責情況。主要負責人要自覺扛起抓機關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其他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建工作。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專責機構,在省直機關工委、單位黨組(黨委)領導下,負責組織推動本單位機關黨建任務落實。機關紀委要按規定履行工作職責。機關黨委書記應由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或其他成員擔任;機關紀委書記應由單位黨組(黨委)成員擔任。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書記要聚焦主責主業,切實擔當作為,不做“掛名書記”。
(二十三)完善督促推動機關黨建工作落實機制。省直機關工委要定期督查單位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落實機關黨建重點工作和重要制度情況,積極穩妥開展考核,并與省委巡視對接,推動被巡視單位機關黨建突出問題整改,重要情況及時向省委報告。單位黨組(黨委)每年在本單位一定范圍內通報抓機關黨建工作情況,接受評議。省直機關工委每年選擇部分省直單位黨組(黨委)書記向省委述職并接受評議。機關黨委書記每年向省直機關工委、單位黨組(黨委)述職并接受評議考核。基層黨組織書記向上一級黨組織述職并接受評議考核。
(二十四)建設高素質機關黨務干部隊伍。各單位應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實際需要,切實配齊配強機關黨委(紀委)專職工作人員。機關工作人員總數在50人以下的,配備4名專職黨務工作人員;50—100人的,配備5名專職黨務工作人員;100人以上的,配備6名專職黨務工作人員。機關黨建任務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應適當增加人員。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專職副書記按本單位內設機構正職干部配備,一般應能任滿一屆,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兩屆。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負責人出缺,應在6個月內補齊。改進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專職副書記的選任管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動議、提名、考察等環節的工作,從嚴審批。建立機關紀委專職副書記在省直機關層面交流選任的機制。對不勝任、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專職副書記,由省直機關工委及時向單位黨組(黨委)提出調整意見。建立新任黨組織書記任職談話制度。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專職副書記列席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等有關會議。加強和改進專兼職黨務干部教育培訓。專兼職黨務工作經歷納入干部履歷。嚴把黨務干部“入口關”,把優秀干部放到黨務崗位培養鍛煉,對工作業績突出的,加大提拔使用力度。省直機關工委商單位黨組(黨委),每年向省委推薦優秀黨務干部,及時發現、表彰和宣傳機關黨務干部中的先進典型。
(二十五)加強黨建工作保障。堅持依規治黨,著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法規制度貫徹執行,構建務實管用、符合省直機關特點的黨建工作制度體系。按單位公用經費5%以上比例將機關基層黨組織活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嚴格落實《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基層黨組織活動經費。
省直機關各單位貫徹落實本意見情況要及時報告省委。
中共青海省委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