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向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科研項目管理辦法12號文)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陳郁 報道)4月13日,記者從青海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青海省于3月25日印發了《青海省省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加大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的“放管服”改革力度,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管理自主權,充分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為青海科技創新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意見》擴大了科研經費管理自主權,加大了對科研人員激勵力度,科研經費實現‘放、管、服’有機結合。”青海省財政廳教科文處處長王毅梅介紹,《管理辦法》將省級科研經費中的直接費用預算科目,從原先的9大類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3大類,并鼓勵項目承擔單位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配備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在間接費用方面,500萬元以下的部分,比例為不超過3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不超過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20%;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到不超過60%。
王毅梅說,針對科研項目的聘用人員,《管理辦法》進一步擴大勞務費的開支范圍,首次明確項目聘用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同時,《管理辦法》規定間接費用中的績效支出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管理,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
青海省科技廳規劃與資源配置管理處副處長馬冠奎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報銷繁瑣一直以來都是科研經費管理的痛點。2021年,青海省科技廳已經在青海師范大學選取了一些項目,開展了科研財務助理試點工作,并取得了積極成效。今年青海省科技廳將協同項目重點承擔單位,加快推進科研財務助理工作,出臺相關管理制度,同時借助市場的力量,逐步實現科研助理配齊、配優一個不落,“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不再讓科研人員在科研經費報銷上花費精力。
近年來青海省始終將科技創新作為保障重點,為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全省財政科技支出從2016年的10.9億元增加到2021年的12.2億元,年均增長2.25%。在各級財政資金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一批制約特色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難題得到破解,創新發展環境得到持續優化,區域科技創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