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楫揚帆 乘風破浪抓黨建——曲靖市加快推進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工作
麒麟區南苑小學黨史教育室。張照彬 攝
中小學校是國民教育體系的基礎,擔負著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貫徹落實的必然要求。云南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云南省關于推進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工作方案》,提出2022年試點推進、2023年全面實施、2024年鞏固深化的“三年行動計劃”。2022年6月,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編辦、省人社廳4部門聯合印發了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在曲靖、大理2個州(市)和其他州(市)部分代表性學校開展試點改革。
曲靖全域開展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試點,按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建立黨組織的要求,確定全域試點的學校共485所,其中設立黨委的學校18所,書記、校長“一肩挑”11所、分設7所;設立黨總支的學校77所,書記、校長“一肩挑”64所、分設13所;設立黨支部的學校390所,書記、校長“一肩挑”290所、分設100所,其中黨組織書記、校長應分設95所。
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試點工作,明確了“分類指導、示范引領、全面推進、整體落實”的工作思路,研究提出6個方面63條貫徹落實措施,全力破解試點工作中組織領導、部門合力、體制機制、激勵保障、責任落實等方面的瓶頸制約,形成“一盤棋”統籌謀劃、“一股繩”協同推動、“一體化”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市委、市政府及時召開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和全市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對試點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將試點工作落實情況作為教育督導、巡察監督、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成立由市委副書記任組長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綜合協調、組織建設、機構編制、人力資源4個專項工作組,詳細制定部門職責清單,實行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同時,探索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掛”重點試點學校、試點學校黨組織班子成員“包”年級、學校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幫”黨員教師的“掛、包、幫”制度。在縣級教體工委和試點學校各明確1名分管領導和1名聯絡員,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對接,適時開展互動溝通。市委教體工委對9個縣(市、區)和市屬14家學校的試點工作方案進行了嚴格把關和審核,確保上下貫通、步調一致。
經過前期的調研和排查,需規范黨組織設置的學校26所,目前已全部規范設置到位。市委編辦與市教育體育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規范市屬中小學校領導職數及內設黨政管理機構的通知》《關于調整市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領導職數的通知》,明確設立組織辦作為學校黨組織工作機構,并規定組織辦配備正職、副職各1名,設黨委的學校配備工作人員3名、設黨總支的學校配備工作人員2名、設黨支部的學校配備工作人員1名,黨員人數較少的學校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黨務工作人員。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且設黨委、黨總支的中小學校,核定1名黨組織書記職數,設黨委的中小學校核定1名專職副書記職數;設黨支部的中小學校且黨組織書記、校長由一人擔任的,核定1名專職副書記職數。
在全市統一出臺總體試點工作方案的基礎上,出臺了規范中小學校黨組織設置指導性意見。9月1日,市委組織部、市委教育體育工委正式印發了《曲靖市中小學校黨組織會議討論決定事項清單示范文本(試行)》《曲靖市中小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討論決定事項清單示范文本(試行)》《曲靖市中小學校黨組織職責示范文本(試行)》等9個試點工作配套制度指導性文本,全市各試點學校參照9個指導性文本,抓緊修訂相關議事規則,完善協調運行機制,建立健全黨組織發揮全面領導作用的制度體系。會澤縣委教育體育工委、會澤縣教育體育局印發了《會澤縣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對中小學(幼兒園)領導人員的資格條件、選拔任用、任期管理、考核評價、退出機制作了進一步的明確。會澤縣中鐵三幼推動黨的基層組織向幼兒園科室、年級、教研組延伸,實現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東風小學將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寫入學校章程;茚旺高中在試點工作中,提出把黨的領導貫穿學校治理全過程,把黨的教育方針貫穿立德樹人全過程,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貫穿學校黨的建設全過程。
聚焦黨政分設學校容易出現黨建業務融合力度不夠問題,重點建立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定期溝通制度,建立并落實學校黨組織每學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制度。將黨支部建設同學科教學目標任務考核掛鉤、黨小組建設同備課組成績掛鉤。深化“珠源紅燭·育人先鋒”黨建品牌創建,推薦55所中小學申報云南省黨建示范校,富源縣第六中學黨建工作經驗在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簡報、省教育廳網站、曲靖組工信息上刊載。全力打造“一校一品”黨建示范校,按照不同層次、類型、學段,擇優選樹30所試點示范學校,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聚焦基層黨組織缺經費的難題,按照每名黨員每年200元標準將中小學校黨建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在職在編教職工年度工資總額的1.5%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黨建工作經費。
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全市共組建8個試點工作督查包保組,召開督查指導培訓會,深入各地各學校開展分類督促指導,重點對各縣(市、區)成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安排部署試點工作、出臺試點方案、規范黨組織及其工作機構設置、領導班子選配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試點工作穩步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