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術語——建設管理(建筑工程技術術語)
工程技術術語——【建設管理】
1、項目承包:
受發包人的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策劃、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分階段的活動,簡稱承包。
2、項目分包:
項目承包人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將總承包項目中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當事人的活動,簡稱分包。
3、項目成本管理:
為實現項目成本目標所進行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活動。
4、項目信息管理:
對項目進行的收集、整理、分析、處置、儲存和使用等活動。
5、項目風險管理:
對項目的風險所進行的識別、評估、響應和控制等活動。
6、招標:
發包人運用競爭機制選擇工程建設承包單位的一項技術經濟活動。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
7、投標:
承包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出的標價以期取得承包任務的技術經濟活動。
8、招標文件:
由發包人編制提供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及投標的依據,是雙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應遵循的文件。
9、開標:
招標活動中公開宣讀各投標單位投標情況的程序。
10、評標:
開標后對合格的投標文件進行分析比較,以推薦或選定中標單位的程序。
11、中標:
投標人在經過評標后被選定為承包單位的結果。
12、詢標:
發包人先征詢承包單位就發包項目的報價,當認為合理時再發出正式邀請招標通知書或進行合同談判的一種招標方式。
13、招標設計:
針對招標項目在初步設計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以供招標評審和定標參考。
14、投標保證金:
用于防止投標者中標后不簽訂合同而由投標者向招標者交付的經濟擔保金。
15、履約保證金:
承包者以一定金額來保證其有能力完成承包合同規定任務的經濟擔保金。
16、投標資格預審:
根據投標者從事同類工程的經驗和經歷、財務狀況、施工技術手段、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的水平和數量、過去承包過的工程質量以及投標者的信譽等證明材料,對申請投標者進行技術資格審查的工作。
17、監理:
監理單位受發包人委托,按照監理合同對建設項目實施中的質量、進度、資金、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進行的管理活動。
18、監理單位:
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取得工程建設監理資格等級證書,并與發包人簽訂了監理合同,提供監理服務的單位。
19、監理機構:
監理單位依據監理合同派駐工程現場,由監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組成,全面履行監理合同的機構。
20、施工監理:
監理機構依據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保修實施的監理。
21、監理人員:
在監理機構中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
22、監理大綱:
監理單位在監理招標投標階段編制的規劃性文件。
23、監理規劃:
在監理單位與發包人簽訂監理合同之后,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并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同意的用以指導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4、監理實施細則:
由監理工程師負責編制,并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的用以實施某一項目或某一專業監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5、見證取樣:
在監理單位或發包人監督下,由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現場取樣,并送到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所進行檢測的活動。
26、工程計量:
根據設計文件及承包合同中關于工程量計算的規定,項目監理機構對承包單位申報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進行的核驗。
27、項目合同管理:
對項目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違約、索賠、爭議處理等進行的管理。
28、總包合同:
企業承包一個工程項目的全部建設任務,并直接對業主負責的承包方式。
29、分包合同:
總包企業在征得業主同意后,將工程項目中的一部分轉包給其他企業的承包方式。
30、總價合同:
發包人按核定的建設項目投資額發包給承包人的建設合同。
31、單價合同:
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按事先商定的工程單價結算實際完成工程量價款的建設合同。
32、單位工程:
具有獨立發揮作用或獨立施工條件的建筑物。
33、分部工程:
指在一個建筑物內能組合發揮一種功能的建筑安裝工程,是組成單位工程的部分。對單位工程安全性、使用功能或效益起決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稱為主要分部工程。
34、單元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由幾個工序(或工種)施工完成的最小綜合體,是日常質量考核的基本單位。
35、質量檢驗:
通過檢查、量測、試驗等方法,對工程質量特性進行的符合性評價。
36、質量評定:
將質量檢驗結果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所進行的比較活動。
37、質量管理:
為確定和提高產品質量或工作質量以及企業對保證質量所具備的條件等所進行的質量調查、計劃、組織、協調、信息反饋等各項職能和活動的管理。
38、質量管理體系:
為實施質量管理建立的組織機構、程序過程和資源等要素所構成的整體。
39、質量事故:
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建設管理、監理、勘測、設計、咨詢、施工、材料、設備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影響工程使用壽命和對工程安全運行造成隱患和危害的事件。
40、質量缺陷:
對工程質量有影響,但小于質量事故的質量問題。
41、外觀質量:
通過檢查和必要的量測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質量。
42、返修:
對工程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43、返工:
對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44、試運行:
工程在正式投入使用前所進行的試驗性運行程序。
45、階段驗收: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特定階段(如截留、蓄水、攔洪、發電、通航等)對有關項目所進行的鑒定評價活動。
46、竣工:
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施工、安裝,并通過竣工驗收。
47、竣工驗收:
按設計要求完成建設項目的全部任務并具備了設計功能及投產運用條件后,對整個項目的建設情況進行的鑒定評價活動。
48、竣工圖:
建設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按照施工實際情況畫出的真實反映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結果的圖樣。
49、工程文件: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信息記錄。包括工程準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圖和竣工驗收文件。
50、工程檔案:
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歸檔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