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2021年智慧教育大數據應用軟件系統(智慧教育大數據云平臺)
一、項目概況
1、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2011-2020年)》(教技[2012]5號)、《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規劃》(教技[2016]2號)、《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教技[2018]6號)等相關規定及要求,通過實施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到2022年基本實現‘三全兩高一大’的發展目標。
市教育局2021年智慧教育大數據應用軟件系統
2、智慧教育建設以“創新、協調、開放、共享”為理念,通過體系規劃、信息主導、改革創新,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教育的深度融合,提升教育管理、教學及學習的效率與效果,推進區域教育教學質量的提升與均衡發展。
3、智慧教育平臺已建好,但在平臺上跑的各科室需要的應用系統還不多,相當于“房子已蓋好,各房間仍是空空的,等待裝修才能進一步投入使用”。
4、綜上所述,各科室結合自身的管理及服務需要,進行相關應用軟件系統的建設很有必要,也只有這樣,才會讓已建好的晉江智慧教育平臺發揮更大的價值,保護投資。
5、總體建設目標是:借助信息化手段減輕教育局科室的工作負擔、提升科室的工作效率,進一步提升晉江教育管理與服務水平。同時讓已建好的晉江智慧教育平臺發揮更大的價值,保護投資。
6、內容
序號 | 項目內容 | 數量 |
1 | 幼兒園辦園行為評估子系統 | 1套 |
2 | 德育管理子系統 | 1套 |
3 | 教育人事信息管理子系統 | 1套 |
4 | 中小學招生報名子系統(核心產品) | 1套 |
5 | 校園安全管理子系統 | 1套 |
6 | 民辦教育體系監管子系統(核心產品) | 1套 |
7 | 規范辦學監測子系統 | 1套 |
8 | 應用軟件系統二級等保咨詢與測評服務 | 1項 |
二、技術和服務要求
(一)技術總體要求:
(1)業務架構設 計
對本次所需建設軟件系統的業務進行細致的梳理,提供完整的業務域、業務事項設 計。
(2)總體架構設 計
提供先進且完整的智慧教育云平臺架構設 計,從IAAS、PAAS、DAAS、SAAS等層面展開設 計,滿足平臺的可管理性、可維護性、可擴展性、安全性等要求。
(3)數據架構設 計
提供完整、實用的數據架構設 計,滿足教育大數據中心的建設要求,系統性的解決教育數據采集的問題,遵循“一數一源、多處使用”的原則。
(4)應用架構設 計
提供先進且實用的智慧教育云平臺應用架構設 計,為智慧教育云平臺、教育局層面及學校層面各應用系統建設、縱向與國家省市系統的對接、橫向與智慧晉江的對接打下堅實的基礎。
(5)技術架構設 計
提供先進且成熟的智慧教育云平臺技術架構設 計,采用“云—管—端”整體設 計,支撐智慧教育云平臺及各應用系統的穩定、安全、高效的運行。
(二)各子系統技術及功能要求
1. 教育人事信息管理子系統
對教師的入職人事檔案(基礎信息、證件資料等)、調動、崗位、交流、職稱、評先評優等進行“全職業周期”的管理,建立教師大數據,滿足教育人事部門對區域教師管理的工作要求,“盤活”教師資源,同時支撐【區管校聘】工作的高效開展。
系統提供了教師信息管理、證件資料管理、人事管理(包括【1 3 N】、評先評優、活動專家管理、聘任管理、脫崗管理、余缺管理、交流管理、調動管理)、人事考評、查詢統計等功能模塊。
1.1.1. 教師信息
1.1.1.1. 基本信息
對教師的教師基本信息、在校信息、其它信息、學歷信息、學術稱號、家庭及聯系信息、崗位信息、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教育教學、交流經歷、脫崗經歷、考核情況、榮譽證書、處分、人才信息、教師資格、語言能力、信息技術能力、其它證書、項目教科研情況、著作、論文、科研成果證書、文藝作品、專 利或著作權、咨詢或研究報告、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情況、國家醫藥證書、國內培訓、海外研修、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等進行管理、維護及查詢。有嚴格的數據權限控制,有些數據來自于別的應用系統,包括管理人員都只有查閱權限。教育局相關部門可以查閱所有教師的信息,學校只能查閱或修改本校教師的信息(來自于別的應用系統的數據除外),教師本人可以查詢自己的信息,可以修改系統允許修改的信息,且需要經過學校審核。
1.1.1.2. 補充信息
根據國家對義務教育的監管要求,設置的教師需擴充、補充的信息,對教師補充信息進行管理、維護。有嚴格的數據權限控制,教育局相關部門可以查閱所有教師的信息,學校只能查閱或修改本校教師的信息。
1.1.1.3. 補充信息(本人)
供教師本人對補充信息進行管理、維護。
1.1.1.4. 無法勝任(超六年因病等)
學校維護本校超六年因病等原因無法勝任學校安排的任教、任職工作的教師名單。只有學校有權限維護此數據。
1.1.1.5. 任職信息
管理維護各學校各學期教師的任職信息,教師允許有多個職務(班主任、年段長、備課組長、副校長等)。支持批量導入各學校的教師任職信息。
1.1.2. 證件資料
教師在參加各類教育組織的評優評選活動時,以圖片的方式上傳各類的證件、材料,在此模塊統一進行管理、維護,上傳的各類證件、材料,必須學校先審核通過。
功能要求:
1)支持對教師證件圖片材料的在線預覽,即鼠標放在某教師證件材料名 稱上,系統即顯示出該材料的圖片;
1.1.3. 【1 3 N】
1.1.3.1. 【1 3 N】項目分配
增加評選項目,逐個把評選項目分配給不同的專家組及專家。
功能要求:
1)任何一個評選項目至少配置兩名專家進行評審;
2)能夠根據專家組數量系統自動計算應評審的教師數量,分配給對應的專家組。
1.1.3.2. 【1 3 N】專家審核
根據分配的項目或監督員反饋的情況,專家對所分配的教師的項目進行審核,不同的專家審核的項目有可能不一樣。專家根據教師提交的項目信息及資料,進行項目審核。
功能要求:
1)項目是否符合要求,一部分項目需要專家人工判斷,一些項目系統可以自動判斷是否符合要求;
2)在審核已提交的狀態下,對于自己參與審核的教師,專家可以取回審核,進行再次審核處理。
★1.1.3.3. 名教師團隊管理
領銜名教師與骨干成員雙向選擇,根據專家審核結果,名教師、骨干教師進入此功能,名教師選擇骨干教師3名,骨干教師選擇可以選擇多名名教師,進行“1 3 N”的組隊。
★1.1.3.4. 【1 3 N】團隊匯總
對【1 3 N】的組隊情況進行全局匯總、查詢,查詢各名教師(姓名、學校)及所屬的3名骨干教師(姓名、學校)信息。
★1.1.3.5. 【1 3 N】活動教師名單
查詢參與本次【1 3 N】活動及審核通過的名教師、骨干教師名單,不論是否組隊成功都能查詢。
1.1.3.6. 專家審核情況查詢
查詢參加【1 3 N】評選活動的所有專家的審核情況、專家個人完成項目止數、專家組完成項目數、未完成項目數等。
1.1.3.7. 監督員審核
對專家的評審情況進行抽查、審核,可以直接修改專家的審核結果。
1.1.3.8. 評比活動申報書查詢
查詢并可下載教師上傳的評比活動申報書。
1.1.4. 評選活動
1.1.4.1. 評選活動維護
教育局人事部門發布評先評優活動,并對已發布的活動進行管理維護。
活動狀態為“未啟用”,表示該活動還未開始;活動狀態為“資料提交中”,表示教師可以看到活動內容,參與活動評選;活動狀態為“終止資料提交”,則停止教師或學校繼續提交材料,開始專家評審進程;活動狀態為“活動結束”,則專家不能參與該活動的評分、教育局不能頒獎。
1.1.4.2. 活動材料匹配
教師根據活動通知,選擇具體的評選活動,根據活動要求,進行活動材料的匹配。
列出教師過去已提交的所有證件材料,根據活動的材料要求,分項匹配所需的證件材料。
1.1.4.3. 活動材料提交
教師把匹配完成的活動材料提交給學校,參與活動評選。
1.1.4.4. 活動材料審核
學校、教育局對教師提交上來的活動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則退回給教師。
列出所有參選教師及其已提交的參選證件材料清單。
1.1.4.5. 專家分組
教育局人事部門對專家進行分組,明確參與的評選項目,分配每個專家的登錄賬號。
功能要求:可對分配的專家登錄賬號進行【啟用】、【不啟用】設置。【不啟用】狀態,則分配給專家的登錄賬號無法登錄系統。
1.1.4.6. 發布評選任務
教育局人事部門對已審核完成的教師參選材料,進行專家評分任務發布,發布給具體的專家組進行評分。
1.1.4.7. 專家評分
專家用分配的賬號登錄系統,進入待辦事項,對分配的評選教師,根據其提交的各項材料進行匯總評分,并注明意見。
功能要求:系統自動判斷專家組所有的專家是否都已提交對該教師的評分,如有,系統把該教師的評選活動設為“評分結束”。
1.1.4.8. 評選排序
根據各位專家的評分結果,系統根據發布活動時設定的評分匯總計算規則,自動匯總各教師的最終得分,教育局人事部門根據各教師的最終得分,對教師進行前后排序。
1.1.4.9. 頒獎
根據各位專家的評分結果,系統根據發布活動時設定的評分匯總計算規則,自動匯總各教師的最終得分,教育局人事部門根據各教師的最終得分及評選排序情況,對教師進行頒獎。
1.1.4.10. 活動材料一覽
查詢各次評選活動教師的材料提交情況及具體提供的材料。
1.1.4.11. 評分情況
在評選過程中,查詢各次評選活動各專家對各教師的評分情況。
1.1.4.12. 評選結果
查詢各次評選活動各教師最終得分。有【學校】、【教師】、【專家組】等查詢條件。
1.1.4.13. 頒獎結果查詢
查詢各次評選活動教師獲獎情況。
★1.1.5. 教師余缺
對各學校的教師崗位編制進行統計、管理及維護。根據教師大數據自動計算出每個學校,詳細到每個科目、每個行政崗位的編制使用情況,與標準編制數進行余缺計算。學校在此基礎上提報新學期的教師補充需求。
1.1.5.1. 崗位編制參數設置
對各學段、各學科、各崗位的教師基數進行設置,參數有基數(全校班級數、全校學生數)、教師配比、教師增減數。
1.1.5.2. 崗位余缺學校申報
學校結合本校各科教師數量情況,進行各科目教師余缺數的申報。
1.1.5.3. 崗位余缺申報核定
教育局對學校提交上來的崗位需求進行審核,核定最終需求數量。
1.1.6. 活動專家
1.1.6.1. 專家維護
建立專家庫,對專家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專家類型、專業崗位、任教學科等)進行維護。允許輸入多名專家姓名用”,”隔開進行查詢。
1.1.6.2. 專家查詢
對專家庫中的專家進行查詢,查詢條件有: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專家類型、專業崗位、任教學科。
1.1.6.3. 活動專家設置
設置活動的名 稱、時間、地點、說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結束日期及需抽取的專家類型、專家數量,系統自動從專家庫中進行隨機抽取,并把活動的相關信息通過短信方式發送給抽中的專家。
1.1.6.4. 專家抽取
查詢專家抽取情況、抽取數量、專家回復情況等,對活動需要的專家進行重新抽取,可以結束、刪除某次活動。
1.1.7. 教師調動
對全區(市)各教師的調動進行管理、維護。
1.1.7.1. 調出管理
進行教師的調出操作,教育局領導或人事部門可以從事全區(市)所有學校教師的調出操作,教委辦可以從事本鎮街內教師的調出操作,學校人員可以從事本校教師的調出操作,填寫調出時間、調入學校、調入時間、調動類型等信息。
1.1.7.2. 調入管理
對已經在系統上做完調出處理的教師,由待調入的學校進行調入確認操作。
1.1.7.3. 調出數據維護
對教師的調出數據(該教師還未被對方學校調入前)進行管理、維護。
1.1.8. 教師交流
對教師的跨校、跨區域交流進行管理、維護。
1.1.8.1. 應交流對象
以教師在校的連續任教情況、已交流情況為條件,系統按照當前8月31為時間結點,云計算6年需做交流的規則計算出應交流對象信息。對系統列出的應交流對象,可以直接進行交流操作,同時可以查看該名教師的詳細信息。
1.1.8.2. 交流管理
教育局可以查詢全區(市)所有學校的教師交流信息,包括已回崗、未回崗,但不能修改。學校可以查詢本校教師交流信息,并可進行交流信息的修改、刪除及回崗操作。
1.1.9. 教師聘任
1.1.9.1. 聘任管理
系統自動查詢出擁有專業技術職務且在某時間節點(年月)未被聘任的教師,供進行聘任處理,可以進行批量教師聘任操作。可以對已聘任的教師進行維護、刪除操作。
1.1.9.2. 聘任信息一覽
系統自動查詢出擁有專業技術職務且在某時間節點(年月)未被聘任、已被聘任的教師信息,查詢條件有:鎮街、聘任單位、教師(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任職資格、聘任年月、聘任狀態。
1.1.10. 教師脫崗
1.1.10.1. 脫崗管理
對教師的脫崗進行增加、修改、刪除、查詢操作,對已脫崗的教師進行回崗操作。
1.1.10.2. 8脫崗經歷一覽
對教師的脫崗、回崗情況進行查詢,查詢條件有:鎮街、脫崗所屬學校、姓名、脫崗類型、脫崗時間、結束時間、回崗狀態。
1.1.11. 人事考評
1.1.11.1. 考評任務發布
根據管理考核需要,發布考評任務。對發布的考評任務進行管理維護,點擊詳情可以查看考核提交狀態。點擊【刪除】按鈕則終止本次考核任務。點擊【關閉】按鈕則結束本次考核任務。
1.1.11.2. 人事考評
根據發布的考評任務,系統自動的把需考評的任務推送到相應的考評、考核人員工作臺。考評、考核人員根據系統推送過來的任務,完成相關的考評、考核工作。
1.1.11.3. 考評統計
教育局人事部門,對年度考核、績效考核、其它考核的各次考評結果進行統計、分析。
1.1.11.4. 考評完成情況
查詢所有發布的考評任務的完成情況,如果。
1.1.12. 查詢統計
1.1.12.1. 教師信息
(1) 基本信息
查詢教師的基本信息。
選中某個教師時,能夠查詢到教師個人詳細的信息。
(2) 任職信息
查詢教師在校的任職信息、是否班主任,查詢條件有辦學類型、學校、教師姓名、學年、學期。
1.1.12.2. 教師交流
(1) 最新交流情況
統計當前交流情況,未交流人數、應交流人數、實際交流人數、交流比例,統計條件:鎮街、學校。
(2) 交流情況統計
分學校統計某個時間節點的應交流人數、實際交流人數、骨干教師交流情況、校級干部交流情況。
1.1.12.3. 教師調動
(1) 調動一覽
查詢教師的調入、調出情況,查詢條件有:鎮街、調動前單位、調動后單位、姓名、調動類型。
(2) 調動統計(分性別)
分性別統計各調動類型的教師調動數量,統計條件有:鎮街、學校、辦學類型、調出時間、調入時間。
1.1.12.4. 教師聘任
(1) 聘任統計-分學校
分學校統計某個聘任年月的聘任人數、未聘人數、占比、一級、二級、三級、高級教師人數。
(2) 聘任統計-分學段
分學段統計某個聘任時間段的聘任人數、未聘人數、占比。
1.1.12.5. 無法勝任教師
分學校統計超六年因病等無法勝任工作的教師人數。
1.1.12.6. 教師余缺
(1)編制數分析(分公辦/合同)
分申報學年、鎮街、學校,對專任教師的標準編制數、實有編制數、公辦編制數、合同編制數、公辦占比、合同比比等進行統計分析。
(2)編制需求數統計
分學段、學年、鎮街、學校,對各科目擬補充教師數進行統計分析。
1.1.12.7. 教師脫崗
(1) 脫崗經歷統計(分性別)
分性別、脫崗類型統計脫崗教師數,統計條件有:鎮街、辦學類型、脫崗前所屬學校、現所屬學校、脫崗天數、脫崗開始時間、脫崗結束時間、回崗狀態。
(2) 脫崗經歷統計(分回崗狀態)
分回崗狀態、脫崗類型統計脫崗教師數,統計條件有:鎮街、辦學類型、脫崗前所屬學校、現所屬學校、脫崗天數、脫崗開始時間、脫崗結束時間。
1.1.12.8. 專任教師數分析
(1) 初中各學科教師數分析
分合同制、公辦統計初中各學科的教師數,圖、表展示。統計條件有:鎮街、學校。
(2) 分學段專任教師數分析
分學段統計班級數、公辦教師數、合同專任教師數、學生數、生師比。統計條件有:鎮街、學校。
2. 中小學招生報名子系統
是基于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相關政策,結合多個區域實際招生文件打造的一款智慧招生系統,主要服務區縣教育局,為家長、學校、區縣教局提供入學管理服務。系統可以完成小學入學、初中入學的無紙化網絡報名。其中,小學入學和初中入學,還可以細化到按照戶籍生、政策安置類學生和外地非戶籍入學學生等類別,實現信息采集,民辦學校報名錄取,公辦學校報名錄取、新居民子女學校報名錄取等模塊。
2.1.1. 基礎信息維護
(1) 招生任務:根據年度招生計劃,每年創建新的招生任務,區分中小學。
(2) 時間節點:維護招生報名各工作段的開始時間及結束時間,時間精確到秒,可隨時修改,嚴格管控各項工作的開啟關閉時間。
(3)常見問題:分小學、初中編輯、維護常見問題,內容有問題類型、問題標題、問題解答。
(4) 首頁提示:首面提示內容的編輯、維護。可以取消發布。
(5)政策解讀:上傳、發布政策解讀文件,可以取消發布。
(6)報名須知:上傳、發布報名須知文件,可以取消發布。
(7)操作指南:上傳、發布操作指南文件,可以刪除。
(8) 學校學位數:對各學校的總學位數、招生區域進行維護。教育局可維護所有學校學位數、各學校的招生區域(片區招生必要條件),本學校可以維護本學校學位數。
2.1.2. 畢業生導入
批量導入所有小學六年級的學生花名冊(畢業學校、學籍號、姓名、班級、家長手機號、中心城區就讀年限、生源學籍)。可以按學生姓名、學校、畢業班級、學籍號查詢學生花名冊。
2.1.3. 賬號注冊
(1) 小學公開注冊
幼升小家長在PC端、移動端進行賬號注冊,一個學生身份證號只能綁定一個手機號,一個手機號可以綁定多個學生身份證號(雙胞胎等)。
(2) 中學綁定注冊
小升初家長在PC端、移動端綁定注冊,只有已經上報學校的手機號碼才能進行注冊操作。
2.1.4. 公辦小學預報名
2.1.4.1. 小學預報名
幼升小家長在PC端、移動端進行預報名,選擇片區范圍、學校,輸入學生姓名、身證號、戶籍信息、備用手機,選擇身份類型,根據身份類型上傳對應的材料。
功能要求:
1) 通過輸入招生區域,查詢能報名的學校。
2) 支持戶籍生、政策生、外來生、區域戶籍跨片區就讀、港澳臺生、規模以上企業員工子女等身份類型學生的預報名。
2.1.4.2. 報名進度查看
(1) 公辦幼升小家長、學生實時查看預報名審核進度、審核情況及結果。
(2) 民辦幼升小家長、學生實時查看錄取進度、審核情況及結果。家長收到錄取短信時進行確認。
(3) 小升初家長、學生實時查看報名審核進度、審核情況、預錄取情況。
2.1.4.3. 小學審核
根據學生身份類型,把預報名學生分為多個批次,學校分批次對學生報名信息及材料進行審核。可以按學生姓名、證件號查詢學生預報名信息。如果審核不通過,則會發短信給家長。
功能要求:
1) 支持報名材料的在線預覽;
2) 支持批量審核。
2.1.4.4. 小學審核結果查詢
學校查詢小學預報名審核結果。查詢條件:審核狀態、志愿學校、審核批次、學生身份類型、是否補報名,查詢預報名審核結果。
2.1.4.5. 小學預錄取通知
查詢預報名線上審核通過的學生花名冊,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長,支持短信的批量發送。
2.1.4.6. 直接錄取學生導入
教育局直接審批通過的學生名單導入。
2.1.5. 民辦小學預報名
2.1.5.1. 小學報名
幼升小家長在PC端、移動端進行預報名,選擇學校,輸入學生姓名、身證號、居住地,選擇身份類型,根據身份類型上傳對應的材料。
2.1.5.2. 材料審核
對幼升小家長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如果審核不通過,則會發短信給家長。
2.1.5.3. 小學審核
民辦小學對材料審核通過的學生進行錄取。當審核總通過數超過本校學位數時,系統提示不能錄取。
功能要求:
當材料審核通過的學生數超過本校學位數時,可進行搖號處理,來確定哪些學生被錄取。
2.1.5.4. 審核結果查詢
學校查詢小學報名錄取結果。查詢條件:志愿學校、學生身份類型。
2.1.5.5. 預錄取通知
查詢被錄取的學生花名冊,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長,支持短信的批量發送。
2.1.6. 預報名處理記錄
詳細查詢每名幼升小家長在系統中的預報名操作記錄、學校審核記錄、搶報名記錄、統籌調配記錄。
2.1.7. 小升初報名
(1) 上傳資料
小升初家長選擇報名的初中校,上傳并完善學生資料
(2) 學校審核
由初中校分批次進行線上審核,審核通過則錄取。如果學生信息未被審核通過,則系統會提示家長繼續完善資料,并短信通知家長。家長可以繼續完善資料,也可以選擇其它初中校進行報名。
2.1.8. 外地回原籍報名
小升初家長填寫手機號、學籍號、學生姓名、畢業小學、學生戶籍、遷入時間,選擇志愿學校,并根據志愿學校的要求,上傳相關證件材料。
2.1.9. 錄取結果查詢
各初中校查詢自己學校的錄取,并通過短信通知家長,支持批量短信通知。
2.1.10. 報名情況查詢
教育局查詢小升初的學生報名花名冊(畢業班學校、畢業班級、學生姓名、學籍號、家長電話、戶籍、所有志愿學校),查詢條件:學生姓名、畢業學校,并可進行EXCEL下載。
2.1.11. 錄取結果導入
教育局上傳錄取結果EXCEL文件。系統對上傳數據進行稽查,列出有問題學生清單。
2.1.12. 報名處理記錄
詳細查詢每名小升初家長在系統中的報名操作記錄、班主任審核記錄、教育局錄取記錄。
3. 德育管理子系統
把教育系統的德育工作納入信息化管理,用數據“說話”,對學校德育工作進行無紙化、數字化評估、考核,對教育系統層面組織的德育活動進行數字化及網上評比、評選,對教育系統德育成果進行全面的展示,提升教育系統德育管理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質量。
3.1.1. 工作評估
3.1.1.1. 評估指標
對德育評估類型、評估類型內設的評估指標(A、B、C級)進行增、刪、改、查。
★3.1.1.2. 發布任務
教育德育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學校的德育工作發起評估,包括填寫評估任務名 稱、任務要求、任務說明、上傳任務附件、設置評估項目、選擇評估對象(學校)。
功能要求:
1)在任務發布過程中,允許對發布的任務進行【保存】,【保存】后未【發布】的任務允許進行編輯。
3.1.1.3. 任務查詢
可以查詢已發布、未發布已保存的評估任務的詳情。
功能要求:
已發布的任務,可以撤回、刪除,評委開始評分時,不允許撤回、刪除。未發布的任務可以編輯、刪除。
3.1.1.4. 學校自評
根據教育局下發的任務,進行相應評估項目的自評(自評情況、自評得分、扣分說明),上傳自評佐證材料。
3.1.1.5. 材料審核
教育局德育部門人員根據學校提交的自評佐證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學校給予退回,符合的學校給予通過。
功能要求:支持自評材料的在線預覽。
3.1.1.6. 評委選定
由教育局自由選擇評委,組建多個評委小組,一個評委小組允許有多名評委。每個評估指標分配且只能有一個評委小組,保證評分的公平性。
3.1.1.7. 評委評分
系統根據評委選定情況,自動把任務推動給對應的評委,評委對所負責的學校評估項目進行評分。支持多個評委對同一項目進行評分。同時需要寫出評估意見、扣分理由、評分理由。
3.1.1.8. 評分匯總
教育局德育部門在各評委評分結束之后,進行分數匯總。有評委評分未結束,則不能進行評分匯總。
可以查詢到還未完成評分的評委。
1) 認為學校自評過程有問題時,支持退回學校重新自評;
2)認為評委評分有問題時,支持退回給評委重新評分。
3.1.1.9. 教育局復核
教育局德育部門復核時根據各評分指標的匯總計算得分輸入復核得分(默認分數為匯總計算得分)。
系統支持評委評分的保留,最終分數以教育局德育部門的復核分數為準。
3.1.1.10. 得分排行
根據評估的實際情況,系統支持按結果評分的排序顯示,展示整個評估各校的總得分排行情況。
查詢各學校評估詳情,各學校各評估指標的自評得分及匯總得分、教育局復核得分,以及各評委的評分詳情。
3.1.2. 活動評比
3.1.2.1. 活動管理
發布德育評選活動,設定相應的活動主題、起止時間、備注信息、評選對象類型(學校、教師、學生)、學校上傳附件要求,選擇評選對象(學校),設定每所學校的教師或學生參與活動的數量。
對所有的活動內容進行查詢、管理,允許對保存未發布的活動進行編輯、刪除。
★3.1.2.2. 活動參與
根據教育局德育部門發布的評選活動,列出本學校(或教師、學生)能夠參與的活動,學校德育管理員(需學生參與的活動,由學校德育管理員統一操作)或教師選擇活動,參與活動,根據活動要求,上傳相關作品及材料。
功能要求:
活動材料的提交支持上傳不同的文件類型。例如:文檔、音頻、圖片、視頻。視頻可以上傳鍵接地址。
3.1.2.3. 學生信息
學校對自己學校的學生花名冊進行管理、維護,維護學生的姓名、性別、學生身份號
3.1.2.4. 學校初審
面向教師的活動評比,在教師提交材料后,學校需對教師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不通過就退回給教師。
3.1.2.5. 材料審核
教育局或教委辦對學校(代表學生)、教師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不通過的,退回給學校。
3.1.2.6. 評委選定
選擇狀態為“活動進行中”活動,以學校為單位,給參與活動的學校分配評委組。系統支持多個評委對同一個項目進行評分,也支持單個評委的評分方式。
3.1.2.7. 評委評分
系統自動把相關的評分任務推送給對應的評委,各評委對分配給自己的評分任務進行評分,填寫評分理由。
3.1.2.8. 評分匯總
教育局德育部門在各評委評分結束之后,進行分數匯總,同一個項目有多個評委評分時,采用平均法進行得分匯總。可以查詢到還未完成評分的評委。
3.1.2.9. 教育局確認
查看某個活動各學校提交的各個作品的匯總得分結果,對于個別需要調整的,教育局德育部門可以進行最終得分的調整。對某個活動在匯總得分確認后,進行結果公示。
功能要求:
系統會保留原始匯總得分,最終分數=匯總得分 德育科調整分。
3.1.2.10. 獎項設置
根據活動實際情況,設置活動的獎項等級及每個等級獎項的人數。
允許進行各類電子獎狀的模板進行管理。
3.1.2.11. 公示結果
教育局對活動匯總得分確認后,進行結果公示。系統根據活動設定的獎項等級及各等級對應的獲獎數量,自動計算各學校各項作品是否獲獎及獲獎等級。
3.1.2.12. 活動評比詳情
查詢各活動評比結果(各學校所提交作品的評委詳細評分、匯總得分、教育局最終確認得分、所獲獎項),及各活動的基本信息。
3.1.2.1. 評分查詢
查詢某個活動各評委對各學校提交的各個作品的評分情況、匯總得分、教育局復核得分。查詢條件:活動名 稱、參與者、評委。
3.1.2.2. 評比結果分析(分學校)
統計某時間段內、或某個活動,各學校(含教師、學生)活動的參加數、獲獎數(各獎項數量)
3.1.3. 資料共享
教育局上傳資料,并指 定共享學校。只有共享學校才能查閱。
4. 幼兒園辦園行為評估子系統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分類指導和監督管理,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提高保育與教育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根據幼兒園辦園行為的評估規則及指標,建立一套適用于教育局使用幼兒園辦園行為評估系統,教育局督導室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幼兒園發起評估工作,包括發起評估(選擇評估學校、設置評估項目)、學校自評、分配評委、評委評分、評分匯總、評估報告編寫及確認、學校整改及反饋等功能。
總體要求
(1) 結合工作流技術,對幼兒園辦園行為評估工作進行處理;
(2) 評估項目可以自定義;
(3) 評委可以自由分配;
(4) 允許多個評委對一個評估項目進行評分,評分匯總計算方法可以是平均、截尾平均等。
4.1.1. PC端
4.1.1.1. 評估部門
(1)評估指標維護
對幼兒園辦園行為評估類型、評估類型內設的評估指標(A、B、C級)進行增、刪、改、查。
功能要求:
1) 支持評估指標的批量導入、導出;
2) 支持評估指標的復制。
(2)發布任務
評估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幼兒園發起辦園行為評估工作,包括填寫評估任務名 稱、任務要求、任務說明、上傳任務附件、選擇評估幼兒園、設置評估項目。
功能要求:
1)評估方式支持自由評分、選項評分。
2)在任務發布過程中,允許對發布的任務進行【保存】,【保存】后未【發布】的任務允許進行編輯。
(3)評估人員維護
對哪些人員能做評委、哪些人員能做報告編寫員進行管理、維護,系統中有設置評委角色、報告編寫員角色。
(4)任務查詢
可以查詢已發布、未發布已保存的評估任務的詳情。
功能要求:
已發布的評估任務評委未評分之前,可以撤回。
(5)評委選定
對發布的評估任務選定評委,選定評委是通過選擇評委組進行的,需要給每項評估指標分配具體的評委組。
(6)材料審核
對幼兒園上報來的材料進行審核。
(7)評分查詢(分幼兒園)
查詢各幼兒園各評估指標的自評得分及匯總確認得分,以及各評委的評分詳情。
功能要求:
1) 能夠查詢到各幼兒園評估任務的當前狀態。
2) 能夠查詢未完成評分的評委。
(8)評分查詢(分評估指標)
查詢各評估指標各幼兒園的自評得分及匯總確認得分,以及各評委的評分詳情。
(9)評估結果詳情
查詢各評估任務,及各任務情況(基本信息、評委、評估項目、評估對象)、各學校的評委評分情況及匯總確認情況、評估報告、學校整改情況等。
功能要求:
支持評估結果EXCEL文檔的分學校打包下載。
(10)評估結果分析
分析每個評估任務的評估學校數、評估指標數、評委數、整改數。
分評估任務、分幼兒園統計評估指標數、基準總分、自評總分、自評平均分、匯總總分、匯總平均分等。
4.1.1.2. 評估負責人
★(1)評估匯總
對評估任務的所有項目進行匯總,如有評委未評完,則無法進行匯總。
功能要求:
1) 評分匯總,同一項目有多個評委評分時,支持取平均分,或有三個評分以上時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分。
2) 系統自動對各評分的評估意見、整改要求進行匯總,方便負責人進行查看、修改。
3) 評估負責人進行最后匯總意見、整改建議的修改及確認。
4) 評估負責人可以在匯總時查閱全部評委的評分情況、評估意見、整改要求。
(2)分配評估報告編寫人員
評估任務匯總完成后,分配評估報告的編寫人員,進行報告的編寫工作。
(3)確認評估報告
對編寫的評估報告進行確認,對幼兒園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確認。
功能要求:
1) 如果編寫的評估報告有疑義,可以【退回】。
(4)整改反饋確認
對學校的整改反饋情況進行確認。
4.1.1.3. 評委
(1)評委評分
根據分配給自己的評估項目,對各個幼兒園進行評分。支持多個評委對同一項目進行評分。同時需要寫出評估意見、扣分依據、整改要求。
4.1.1.4. 報告編寫員
(1)評估報告編寫
根據經確認的評估匯總結果,編寫評估報告,發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
4.1.1.5. 幼兒園聯絡員(園長或負責人)
(1)幼兒園自評
根據評估任務的要求,幼兒園結合評估項目,進行材料上傳及自評打分。
功能要求:支持上傳【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自評表】附件。
(2)問題整改
根據根據評估部門確認的評估報告,對幼兒園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反饋。
4.1.2. 移動端
4.1.2.1. 評估部門
(1)評分查詢(分評估指標)
查詢各評估指標各幼兒園的自評得分及匯總確認得分,以及各評委的評分詳情。
4.1.2.2. 評估負責人
(1)確認評估報告
對編寫的評估報告進行確認,對幼兒園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確認。
(2)整改反饋確認
對學校的整改反饋情況進行確認。
4.1.2.3. 幼兒聯絡員(園長或負責人)
(1)評分查詢
查詢自己幼兒園各評估指標的自評得分及匯總確認得分,以及各評委的評分詳情。
5. 規范辦學監測子系統
系統利用大數據技術監督并指導學校進行規范辦學、優質辦學,提供了指標監測、監測報表、教育評估、數據維護四大功能模塊,指導學校進行規范辦學、優質辦學。
根據國家對義務教育的評估要求,建立規范辦學、優質辦學指標監測模型,結合教育基礎數據(辦學條件、教師隊伍、學生狀況、)、學校獲獎、教學質量、教育結構等數據,量化各類指標模型,站在教育局、學校的角度,分析出每一指標全局及學校的達標、得分情況,并進行預警,方便局領導、管理者及時、準確的發現問題,找出不足,“對癥下藥”解決問題。
同時系統自動生成滿足省廳要求的各類監測報表,提升教育評估部門工作效率及質量。
★5.1.1. 規范辦學指標監測
5.1.1.1. 全縣(區)各指標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規范辦學各項指標全縣(區)達標情況,列出各指標的全縣(區)值、達標情況、得分、未達標學校數,并可以列出具體未達標的學校。
5.1.1.2. 各學校指標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規范辦學各項指標各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達標情況,列出各學校的達標數、未達標數、待核查數及各項指標值。
★5.1.2. 差異系數
5.1.2.1. 區域差異系數
自動計算出全縣(區)各年度的小學、初中的綜合差異系數及分項差異系數。
5.1.2.2. 學校各項差異系數情況
自動計算出各學校的八大差異系數,并列出今年、去年的指標值,便以比較、分析。
5.1.3. 兩項督導指標監測
5.1.3.1. 各校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兩項督導各年度各項指標各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達標情況,列出各學校的達標數、未達標數、待核查數及各項指標值。
5.1.4. 義務教育標準化指標監測
5.1.4.1. 整體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全縣(區)各年度義務教育標準化各項指標的達標數、未達標數、待核查數及得分,每項指標的具體值、是否達標、得分、未達標學校數,并可進行下鉆操作,列出具體的未達標學校。自動計算并列出義務教育標準化各項指標未達標最多的TOP20的學校。
5.1.4.2. 各校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義務教育標準化各年度各項指標各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達標情況,列出各學校的達標數、未達標數、待核查數及各項指標值。
5.1.5. 優質辦學指標監測
5.1.5.1. 總體情況
自動計算出全局當前年度教育強縣、優質均衡的最新得分情況、分項指標的達標情況、輕度及中度告警情況、差異系數情況。
5.1.5.2. 全縣(區)各指標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優質辦學各項指標全縣(區)達標情況,列出各指標的全縣(區)值、達標情況、得分、未達標學校數,并可以列出具體未達標的學校。
5.1.5.3. 需重點關注的學校
自動計算并列出優質辦學各項指標未達標最多的TOP20的學校。
5.1.5.4. 各學校指標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優質辦學各項指標各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達標情況,列出各學校的達標數、未達標數、待核查數及各項指標值。
5.1.6. 教育強縣指標監測
5.1.6.1. 整體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全縣(區)各年度教育強縣各項指標的達標數、未達標數、待核查數及得分,每項指標的具體值、是否達標、得分、未達標學校數,并可進行下鉆操作,列出具體的未達標學校。自動計算并列出教育強縣各項指標未達標最多的TOP20的學校。
5.1.6.2. 各校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教育強縣各年度各項指標各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達標情況,列出各學校的達標數、未達標數、待核查數及各項指標值。
5.1.7. 優質均衡指標監測
5.1.7.1. 整體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全縣(區)各年度優質均衡各項指標的達標數、未達標數、待核查數及得分,每項指標的具體值、是否達標、得分、未達標學校數,并可進行下鉆操作,列出具體的未達標學校。自動計算并列出優質均衡各項指標未達標最多的TOP20的學校。
5.1.7.2. 各校達標情況
自動計算出優質均衡各年度各項指標各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達標情況,列出各學校的達標數、未達標數、待核查數及各項指標值。
5.1.7.3. 學校基本情況
自動計算出各年度小學、初中的各項資源配置情況、校際均衡情況。
5.1.7.4. 學校配置情況
自動計算出優質均衡各年度各項指標各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達標值,并用不同顏色標注出每個指標的是否達標、達到85%、未達到85%。
5.1.8. 監測報表
根據省廳的監測報表上報要求,設 計一套函蓋辦學條件、教師隊伍、教學質量、教育結構等內容的報表體系,利用大數據技術,自動生成每張報表數據,極大的提升教育督導及評估部門的工作效率及質量。
5.1.8.1. 教師隊伍報表
系統自動計算并生成教師隊伍表一、二、三、四、五。
5.1.8.2. 教學質量報表
系統自動計算并生成教學質量表一(質量監測)、二(及格率合格率)、三(體質健康)。
5.1.8.3. 教育結構報表
系統自動計算并生成教育結構表一(幼兒園情況)、二(三類殘疾情況)、三(鞏固率畢業率)、四(隨遷子女就讀情況)。
5.1.9. 數據維護
對規范辦學、優質辦學指標監測所需數據進行管理、維護,包括區級數據、校級數據、教師個人數據等 。
5.1.9.1. 區縣級數據維護
對區縣級的數據進行管理、維護。如三類殘疾兒童入學總數、隨遷子女數等。
5.1.9.2. 學校級數據維護
對教育結構、教學質量、辦學條件、體衛藝、教職工編制情況、殘疾兒童在校等學校層面的數據進行管理、維護。
5.1.9.3. 教師數據維護
對教師的個人數據(教育人事系統沒有的)進行管理、維護。
6. 民辦教育體系監管子系統
教育是民生工程,民辦學校也是一樣,特別是民辦幼兒園眾多,需要教育局進行有力的監管勢在必行。民辦學校的監管內容包括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等,對民辦學校的各項指標進行統計分析,并對超過標準的指標項進行預警。
6.1.1. 查詢統計
6.1.1.1. 民辦校統計-分類別
對民辦校按辦學類型、年度、鎮街、學校、是否普惠性幼兒園作為查詢條件,進行分類別統計,統計各類別的民辦學校數量、班級數量、各學歷專任教師數量、教師資格證持證數量、保育員持證數量、保健員持證數量、保安持證數量、辦學面積、占地面積等。
6.1.1.2. 民辦校統計
對民辦校按辦學類型、年度、鎮街、學校、是否普惠性幼兒園作為查詢條件,進行分鎮街、類別及學校統計,統計各鎮街、類別及學校的各學歷專任教師數量、教師資格證持證數量、保育員持證數量、保健員持證數量。
功能要求:
能夠分鎮街進行小計。
6.1.1.3. 四證情況
按辦學類型、鎮街、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消防驗收意見書、房屋建筑安全報告、辦學場所實景照片是否上傳作為查詢條件,查詢各民辦校的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消防驗收意見書、房屋建筑安全報告、辦學場所實景照片上傳情況(上傳附件數及附件)
6.1.1.4. 民辦教師
按鎮街、學校、教師姓名、性別作為查詢條件,查詢民辦校教師信息。可查看教師個人的詳細信息(教師基本信息、在校信息、其它信息、學歷信息、學術稱號、家庭及聯系信息、崗位信息、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教育教學、考核情況、榮譽證書、處分、人才信息、教師資格、語言能力、信息技術能力、其它證書、項目教科研情況、論文、獎勵、咨詢或研究報告、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情況、國內培訓、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等)。
6.1.1.5. 數據比對
按辦學類型、鎮街、學校、、性別作為查詢條件,把學校填報、基表、教師信息作為數據源,分別統計各民辦校各類學歷教師數、教師持證數、雙師型教師數,對比同一數據項在各數據源的數據情況。
6.1.1.6. 年檢信息
按辦學類型、鎮街、學校、性別、年檢日期、年檢是否合格作為查詢條件,查詢各民辦校的年檢信息、教委辦提交人及提交日期、教育局審核意見。
6.1.2. 信息維護
6.1.2.1. 民辦校基本信息
對民辦校的基本情況、后勤保安、保育、保健持證人數、未持證人數、各類學歷教師數、教師持證或未持證專業對口或不對口人數、四證附件及辦學場所照片進行維護。
按辦學類型、鎮街、學校、校長或舉辦者或法人姓名、聯系電話、辦學許可證號作為查詢條件,查詢符合條件的民辦校,由列表進入單所民辦學校進行上述信息的維護。
有嚴格的數據權限控制,教委辦只能查看、維護該教委辦下的學校。教育局可以維護整個區域的民辦校信息。
6.1.2.2. 舉辦者變更
學校提交經審批的民辦學校的舉辦者變更信息,幼兒園及小學的由教委辦、教育局職社科進行審核,中學的直接由教育局職社科進行審核。
6.1.2.3. 法人代表變更
學校提交經審批的民辦學校的法人代表變更信息,幼兒園及小學的由教委辦、教育局職社科進行審核,中學的直接由教育局職社科進行審核。
6.1.2.4. 辦學場所變更
學校提交經審批的民辦學校的辦學場所變更信息,幼兒園及小學的由教委辦、教育局職社科進行審核,中學的直接由教育局職社科進行審核。
6.1.2.5. 年檢信息
幼兒園及小學的年檢信息由教委辦提交,教育局職社科進行審核。中學由學校提交的直接由教育局職社科進行審核。
6.1.2.6. 培訓機構
采用樹狀結構對各鎮街的培訓機構進行增加、維護。
6.1.2.7. 民辦教師
按鎮街、辦學類型、學校、教師姓名、性別、手機號、身份證號作為查詢條件,也可以選擇更多的查詢條件(年齡段、民族、籍貫、出生地、國籍、教職號、名師級別、名師稱號、工作年限、最高學歷等)。
查詢民辦校教師信息。可查看及維護教師個人的詳細信息(教師基本信息、在校信息、其它信息、學歷信息、學術稱號、家庭及聯系信息、崗位信息、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教育教學、考核情況、榮譽證書、處分、人才信息、教師資格、語言能力、信息技術能力、其它證書、項目教科研情況、論文、獎勵、咨詢或研究報告、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情況、國內培訓、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等)。
6.1.3. 資料備案
6.1.3.1. 年檢信息
對各民辦校上傳年檢電子資料進行審核、備案、存檔。支持一鍵審核。
6.1.3.2. 舉辦者變更
對各民辦校上傳舉辦者變更電子資料進行審核、備案、存檔。支持一鍵審核。
6.1.3.3. 法人代表變更
對各民辦校上傳法人代表變更電子資料進行審核、備案、存檔。支持一鍵審核。
6.1.3.4. 辦學場所變更
對各民辦校上傳辦學場所變更電子資料進行審核、備案、存檔。支持一鍵審核。
7. 校園安全管理子系統
借助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以安全考核達標為目標導向,對校園的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安全數據填報、安全資料上傳等進行信息化管理,提升校園安全管理能力。整合校園安全數據(學生考勤、訪客等數據),建立校園安全大數據,對各類校園安全數據進行查詢分析、監測預警。
7.1.1. 通知公告
局端管理員可通過系統向學校一鍵發布通知公告,如下達安全教育計劃通知、安全活動通知等,支持文本文檔、圖片、動畫、網頁等,支持附件。
學校聯絡員在登錄系統時就可以看到相關的通知公告、待辦等。
7.1.2. 日常巡查
教育局組織下校或學校日常自行對校園安全情況進行巡查,填寫并上報學校安全巡查檢查情況表,上報巡查情況、發現隱患及解決情況、整改情況。
7.1.3. 專項檢查
支持自定義添加、導入檢查項目,布置專項檢查任務,分派至各個學校檢查,然后由學校負責人、小組長、教育局人員逐級確認;檢查不通過事項可以進行隱患上報。
7.1.3.1. 檢查小組
對安全專項檢查小組進行創建、管理、維護,內容有小組名 稱、小組長、組員。
7.1.3.2. 檢查小組分配
給各學校分配檢查小組。
7.1.3.3. 檢查模板
設定專項檢查的模板,內容有模板名 稱、模板說明、包含的檢查項目(檢查項目大類、檢查項目中類、檢查項目、檢查標準、標準分)。
★7.1.3.4. 任務發布
發布專項檢查任務,填寫任務名 稱、任務要求、完成時間等信息,自行新增或選擇模板設置檢查項目、分配任務負責人,選擇檢查學校,系統根據之前各校分配的檢查小組,自動設置檢查小組。
7.1.3.5. 任務查詢
可以查詢已發布、未發布已保存的檢查任務的詳情。
7.1.3.6. 學校自查
根據教育局發起的專項檢查任務,系統自動會把學校自查任務推送給相應學校的學校聯絡員。
功能要求:
1) 學校可以自行上傳自查附件,包括圖片、文檔等;
2) 學校負責人逐項填寫自查情況。
7.1.3.7. 檢查小組確認
檢查小組對專項檢查的各學校的自查情況進行逐項確認,填寫檢查綜述,逐項填寫檢查結果,如果認為不合格的,回退學校處理。
7.1.3.8. 教育局確認
教育局對專項檢查的各學校的自查情況進行逐項確認,填寫檢查綜述,逐項填寫檢查結果,如果認為不合格的,回退學校處理。
7.1.3.9. 隱患上報
學校自行上報隱患及隱患整改完成情況。
(1) 學校可以選擇隱患是否上報至教育局,如果是上報教育局,形成學校整改待辦,由學校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教育局確認完成銷號;
(2) 學校未上報至教育局,形成學校整改待辦,由學校完成整改。
7.1.4. 隱患管理
7.1.4.1. 隱患管理
查詢所有學校的隱患清單、整改清單(整改前、后的照片)、責任清單、銷號清單,查詢條件:學校、檢查類別、檢查日期起止。
教育局認為某學校隱患已整改完成,可以進行銷號處理,并可上傳銷號清單附件。
7.1.4.2. 隱患督辦
查詢各學校的隱患處理、整改情況,教育局對還沒有整改完成的隱患進行督辦,生成督辦記錄,進行消息推送。
7.1.5. 主題活動
7.1.5.1. 任務發布
教育局定期發布主題活動任務,要求學校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學校自行填寫自己的活動方案、活動小結、活動報道。
7.1.5.2. 活動方案
根據教育局發布的主題活動要求,學校制作校園安全活動方案,填寫方案主題、方案內容等,上方案附件。
7.1.5.3. 活動小結
根據教育局發布的主題活動要求,學校進行活動小結,填寫活動小結、活動內容等,上方案附件。
7.1.5.4. 活動報道
根據教育局發布的主題活動要求,學校進行活動報道,填寫活動報道、活動內容等,上方案附件。
★7.1.6. 目標控制
7.1.6.1. 目標事項設定
教育局對校園安全需要達到的各項目標、各個事項及目標值進行管理、維護,讓學校清楚教育局的校園安全目標及重要的安全事項。
目標事項可能設定是否生效。
7.1.6.2. 安全事件
根據教育局設定的目標事項,學校根據自身的校園安全情況,自行填寫各事項的實際情況,學校錄入、上傳學校發生的安全事件及處理情況,教育局可以查詢所有學校的安全事件。
7.1.7. 工作亮點
7.1.7.1. 亮點上報
在巡查、專項檢查中發現學校的安全亮點,由學校對學校亮點、推廣價值進行整理、上報。學校不能刪除已上報的亮點。
7.1.7.2. 亮點查詢
查詢、維護各學校的安全亮點。維護權限在教育局,所有權限都能查詢。
7.1.8. 安全評估
7.1.8.1. 評估指標
對安全評估類型、評估類型內設的評估指標(A、B、C級)進行增、刪、改、查。
7.1.8.2. 發布任務
教育安全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學校的安全工作發起評估,包括填寫評估任務名 稱、任務要求、任務說明、上傳任務附件、設置評估項目、選擇評估對象(學校)。
7.1.8.3. 任務查詢
可以查詢已發布、未發布已保存的評估任務的詳情。
7.1.8.4. 學校自評
根據教育局下發的任務,進行相應評估項目的自評(自評情況、自評得分、扣分說明),上傳自評佐證材料。
1) 如果自評分低于標準分,則必須要填寫扣分說明。
2) 系統支持多個附件作為佐證材料進行上傳,每個材料控制文件大小。
3)學校自評待辦任務教育局每學期初就會發布,學校可以根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結合安全評估項目,隨時逐項上傳安全自評工作。該待辦任務可以長期掛著,等學校完成所有評估項目自評時,或教育局要求時再進行提交。
7.1.8.5. 材料審核
教育局安全部門人員根據學校提交的自評佐證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學校給予退回,符合的學校給予通過。
7.1.8.6. 評委選定
由教育局自由選擇評委,組建多個評委小組,一個評委小組允許有多名評委。每個評估指標分配且只能有一個評委小組,保證評分的公平性。
7.1.8.7. 評委評分
系統根據評委選定情況,自動把任務推動給對應的評委,評委對所負責的學校評估項目進行評分。支持多個評委對同一項目進行評分。同時需要寫出評估意見、扣分理由、評分理由。
7.1.8.8. 評分匯總
教育局安全部門在各評委評分結束之后,進行分數匯總。有評委評分未結束,則不能進行評分匯總。
可以查詢到還未完成評分的評委。
7.1.8.9. 教育局復核
教育局安全部門復核時根據各評分指標的匯總計算得分輸入復核得分(默認分數為匯總計算得分)。
系統支持評委評分的保留,最終分數以教育局安全部門的復核分數為準。
7.1.9. 查詢分析
7.1.9.1. 日常巡查
查詢學校的校園安全日常巡查檢查情況、隱患情況及整改情況。查詢條件:巡查年月起止、學校、巡檢類型。
7.1.9.2. 校園安全事件
查詢各學校的校園安全事件上報情況,查詢條件:年度、學校名 稱。
7.1.9.3. 檢查任務分析
對專項檢查任務各項數據(檢查學校數、檢查項目數、隱患數、已整改數)進行統計、分析。統計條件:任務名 稱、檢查小組、檢查日期起止。
可以查詢具體每個任務的詳情,如檢查項目、檢查學校、檢查小組、每所學校的詳細檢查情況、整改情況、銷號情況等。
7.1.9.4. 檢查任務詳情
查詢每所學校的詳細檢查情況、整改情況、銷號情況。
7.1.9.5. 人消技物防
從全局、或學校層面,統計人防、消防、技防、物防數據。
7.1.9.6. 安全隱患臺賬
匯總查詢安全隱患及整改完成情況,列出所有的或當月未完成整改學校清單、及各學校未完成整改的內容。
7.1.9.7. 評估得分排行
根據評估的實際情況,系統支持按結果評分的排序顯示,展示整個評估各校的總得分排行情況。
查詢各學校評估詳情,各學校各評估指標的自評得分及匯總得分、教育局復核得分,以及各評委的評分詳情。
7.1.9.8. 評估得分查詢
查詢各評估指標各學校的自評得分及匯總得分、教育局復核得分,以及各評委的評分詳情。
7.1.10. 基礎信息
7.1.10.1. 保衛機構
管理、維護保衛機構信息。
7.1.10.2. 保安人員
管理、維護保安人員信息。
7.1.10.3. 保衛機構及人員
查詢保衛機構和保安人員信息。
7.1.10.4. 學校消防
管理、維護學校消防設備信息。
7.1.10.5. 學校物防
管理、維護學校物防設備信息。
7.1.10.6. 學校技防
管理、維護學校技防設備信息。
7.1.10.7. 校車信息
管理、維護學校技防設備信息。
(三)應用軟件系統二級等保咨詢與測評服務要求
1.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咨詢服務
服務范圍為對晉江教育局智慧教育大數據應用軟件系統提供等保二級咨詢服務。
對信息系統的定位、后續的安全規劃、安全建設、安全實施和等級保護工作相關各方的資源投入,通過對信息系統的調查和分析,科學、合理地劃分信息系統的子系統,并依據各種因素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并協助業主單位進行定級備案。
等保差距分析服務:根據系統的安全等級選擇和確定系統基本安全要求指標,然后按照安全指標評估系統安全現狀,找出系統現狀與安全指標之間的差距,并通過風險評估方法根據承載業務的安全特點找出系統的特定需求。
對被評估信息系統的涉及人員進行訪談,對訪談的內容做詳細的紀要。作為等級差距評估的重要依據。
通過專業工具以本地掃描的方式對評估范圍內的系統、設備和網絡進行檢查,從內網和外網兩個角度來查找網絡結構、網絡設備、服務器主機、信息系統、數據庫和用戶賬號/口令等安全對象目標存在的安全風險、漏洞和威脅。
在差距分析過程中,該專業工具能夠對服務器系統及系統代碼、應用軟件進行安全掃描測試,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包括評估結果、整改建議等),并發送給業主單位
差距分析階段中,通過人工檢測和黑盒、白盒和灰盒測試的方法對該信息系統進行滲透測試,發現系統存在的安全隱患,并提出解決措施。
網絡拓撲方面、網絡設備配置情況、運行維護方面、網絡管理方面、數據安全方面、設備安全方面、安全控制方面等對網絡安全方面進行評估。
對信息系統管理現狀進行評估,從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安全管理、系統建設管理、系統運維管理等幾個方面,評估信息系統安全管理體系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遺漏點。
等級保護整改服務:根據差距分析,對存在的不足進行整改,包括等級保護要求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技術體系整改,包含:
1)按照不同等級的不同要求,根據差距分析報告,按業主單位確定的等級在技術方面全面開展整改,針對系統具體的安全需求,提供安全技術解決方案;對于風險評估過程中發現的安全漏洞和安全脆弱性情況,提出可行的安全加固方案,并協助完成加固工作。
2)在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技術體系整改完成之后,針對加固前后的系統脆弱性進行復查,復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協議分析、漏洞掃描、漏洞驗證以及配置核查等方法。
須配合業主單位完成該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安全測評,即通過評測單位的等級保護安全測評,獲取該測評機構出具的正式等級保護測評報告。
2、信息系統等級保護測評服務
針對晉江教育局智慧教育大數據應用軟件系統通過等保二級測評,根據《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文件展開網絡安全測評服務,從安全物理環境、安全通信網絡、安全區域邊界、安全計算環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安全人員管理、安全建設管理、安全運維管理展開測評服務。通過人員現場進行實際評估,并根據《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的符合度出具正式等級保護測評報告。具體如下:
(1) 安全等級測評的目的是通過對目標系統在安全技術及管理方面的測評,對目標系統的安全技術狀態及安全管理狀況做出初步判斷,給出目標系統在安全技術及安全管理方面與其相應安全等級保護要求之間的差距。測評結論作為委托方進一步完善系統安全策略及安全技術防護措施依據。
(2) 為進一步提高信息的保障能力,根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公通字2007【43】號)的精神,委托專業的測評機構對信息系統實施等級測評,以期發現信息系統和等級保護標準的差距以及存在的安全隱患,為后續的安全整改工作提供參 考依據,并獲得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報告。
(3) 把測評指標和測評方式等結合到被測系統的具體測評對象上,構成一個個可以具體測評實施的工作單元。從技術及管理10個方面分別描述單元測評實施的主要內容。
(4) 安全控制間安全測評主要對同一區域內、同一層面上的不同安全控制間存在的功能增強、補充或削弱等關聯作用進行測評,同時也包括對《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的要求項與同一區域、同一層面上的非《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要求的安全控制之間的安全測評。依據不同層面對系統進行劃分,分類分析各個層面中安全控制間存在的關聯作用,從系統層面上分析考察單元測評中確定的不符合項對系統整體安全保護能力的影響,及不符合項整改的必要性。
(5) 層面間安全測評主要考慮同一區域內的不同層面之間存在的功能增強、補充和削弱等關聯作用。在進行層面間安全測評時,可以考慮不同層面的兩個不同安全控制,也可以同時考慮兩個以上不同安全控制的相互作用。對于系統不同層面間相配合的保護措施,需要結合不同層面的安全控制點分析其相互之間存在的關聯作用,從而確定某些不符合項對系統整體安全保護能力的影響。
(6) 區域間安全測評主要考慮互連互通(包括物理上和邏輯上的互連互通等)的不同區域之間存在的安全功能增強、補充和削弱等關聯作用,特別是有數據交換的兩個不同區域。一般邊界區域都會和內部某個或某些區域之間發生數據交換;內部不同區域之間也可能因為業務的需要而發生數據交換,需要重點測評這些區域之間的關聯作用。
(7) 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確保項目質量達到預期目標,要求測評機構成立項目實施組,以利于加強項目管理和各方面協調合 作,使工作和責任更加清晰明確。
(8) 測評服務提供商須依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147號令)、《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公通字[2007]43號)、《信息安全技術 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 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GBT28448-2019》等法規要求進行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
(9) 技術要求部分測評須涉及安全通信網絡、安全區域邊界、安全計算環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物理環境五個方面,須通過訪談、配置檢查和工具測試的方式測評信息系統的技術安全保障情況。
(10) 物理安全測評須通過訪談、文檔審查和實地察看的方式測評信息系統的物理安全保障情況。主要涉及對象為機房。
(11) 安全通信網絡測評須通過訪談、配置檢查和工具測試的方式測評信息系統的安全通信網絡保障情況。
(12) 安全區域邊界測評須通過訪談、配置檢查和工具測試的方式測評信息系統的安全區域邊界保障情況。
(13) 安全計算環境須通過訪談、配置檢查和工具測試的方式測評信息系統的安全計算環境保障情況。
(14) 安全管理中心測評須通過訪談、配置檢查的方式測評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中心保障情況。
(15) 管理要求部分測評須涉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建設管理和安全運維管理等五個方面,管理要求方面的測評對象主要為安全主管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
(16) 安全管理制度:須針對管理制度、制定和發布、評審和修訂等情況進行核查。
安全管理機構:須針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授權和審批、溝通和協作、審核和檢查等情況進行審核。
(17) 安全人員管理:須針對人員錄用、人員離崗、人員考核、安全意識教育和培訓、外部人員訪問管理等進行核查。
(18) 安全建設管理:須針對系統建設的全過程,系統定級、安全方案設 計、產品采購和使用、自行軟件開發、外包軟件開發等進行核查。
(19) 安全運維管理:須針對資產管理、介質管理、設備管理、監控管理、系統安全管理、惡意代碼防范管理、密碼管理、變更管理、備份與恢復管理、安全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管理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