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縣堤防工程管理實施細則》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為加強堤防工程管理,提高管護技術和質量,規范堤防工程建設程序,保證堤防工程安全、完整,根據《益陽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紀要》和《益陽市水利局關于制定堤防工程管理實施細則和險工線段整治年度工作計劃的通知》(益水函〔2021〕44號)要求,特制定《安化縣堤防工程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二、制定文件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4.《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
5.《湖南省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條例》
6.《益陽市堤防工程管理規定》
三、文件的的主要內容
《細則》共十四條。第一條說明《細則》的目的、目標和依據。第二條界定了堤防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堤防工程管理范圍包括堤身,堤內外戧堤,防滲導滲工程,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附屬工程設施,護岸控導工程,管理單位生產、生活區建筑及護堤地。堤防工程管理范圍一般自臨水側坡腳線向臨水面外水平延伸5至30米至大堤背水坡腳向外水平延伸30至50米(經過城鎮的堤段不得少于10米)。堤防工程保護范圍視堤防重要程度、堤基土質條件劃定,一般1級堤防為自管理范圍外緣線至垸內方向200-300米,2、3級堤防為自管理范圍外緣線至垸內方向100-200米,4、5級堤防為自管理范圍外緣線至垸內方向50-100米。第三條明確了堤防工程的管理責任主體和監督責任主體。各鄉鎮是本轄區內堤防工程管理責任主體,負責組織、指導轄區村(社區)開展堤防管理、保護和利用工作。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鄉鎮做好堤防工程管理工作。第四條明確堤防工程日常管理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檢查監測、維修養護、防汛管理、安全管理等。堤防工程日常管理具體內容及標準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五條明確本縣范圍內所有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堤防工程的義務,不得侵占、破壞堤防工程,并有權制止和檢舉違反堤防工程管理規定的行為。對在堤防工程整治、保護、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人民政府或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第六條明確了涉河涉堤的五種禁止性行為。第七條明確了涉河涉堤建設審批事項及報批要求。第八條明確堤防工程管理維修資金由縣財政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計劃,各鄉鎮負責加強堤防險工險段的管理和治理,保障轄區內堤防工程安全,限期消除影響堤防工程安全運行的隱患。第九條主要內容是防浪林的建設和管理。第十條提出了河道采砂方面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條鼓勵企事業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人自籌資金修建縣管河道堤防工程,但工程建設前建設單位須將設計方案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自覺接受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監管。第十二條明確修建河道堤防工程應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建設單位采取招標的形式確定施工隊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推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質量終身負責制。第十三條明確了違反本《細則》的法律責任。第十四條明確了《細則》施行日期。
相關文件:關于印發《安化縣堤防工程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來源:縣政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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