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內部調動管理制度(人員內部調動管理制度范本)
人員內部調動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發展,將公司的需求與員工的職業生涯相結合,促進雙方的共同發展,特制訂此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員工依據工作能力及崗位情況,可申請內部調動;
2、上級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及崗位適任情況的考核結果,對員工進行內部調動;
3、人事部負責內部調動全過程的督辦。
四、工作程序
根據工作需要,經過相關程序,員工的工作崗位可進行調整。內部調動員工接到通知后,在三個工作日內交接完工作,填寫調動申請,報人事部備案。
1、主動輪崗調動:當員工通過各種途徑使自己具備了更高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對工作有更高的目標時,可向人事部書面提出對周邊崗位進行輪崗的申請,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輪崗計劃,統籌安排,但原薪資不變。
- 員工提交輪崗申請時,需同時遞交內部調動崗位的工作設想及本人勝任的優、劣勢分析,人事部對其面試,合格后安排輪崗。
- 輪崗人員除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應對輪換崗位循序漸進,學習新崗位的工作職責及程序;輪崗結束后,由部門主管客觀公正地評價其處理事務的工作能力,且形成書面鑒定,人事部備案后綜合考慮是否內部調動。
2、競聘內部調動:員工可根據自身條件,對現有崗位人員無論空缺與否均可提出競聘或公司內出現崗位空缺,人事部進行內部競聘時,可向人事部報名競聘。
- 競聘人員應提交對競聘崗位的工作設想及本人勝任的優、劣勢分析,由人事部擇優錄用并辦理內部調動手續。
- 內部調動員工由部門主管客觀公正地評價其處理事務的工作能力,且形成書面鑒定,考核合格者正式上崗;對考核未合格者,人事部視崗位需求情況,盡力予以安排工作。
3、調整調動: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進行輪崗。
- 員工在部門內部調動,由部門主管核準。
- 員工跨部門調動,由部門主管提出調動建議,經擬調往部門的直接上級核準同意,行政領導審核,人事部執行。
4、被動內部調動:員工由于考核不合格或其它非正常原因調動,由人事部重新安排一次工作,如果員工不認可或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內部調動員工的薪資:員工內部調動后的第一個月試用薪資按內部調動崗位薪資標準的80%發放,試用合格后執行內部調動崗位薪資。
五、附則
1、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制定、解釋、修改、廢止等工作。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