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醫生控訴:開一張空白申請單,讓我們如何診斷?(醫生開放射檢查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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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象
我負責醫院質控。下午,放射科王惠玲主任微信上給我拍照,發過來一張內科醫生開的CT檢查申請單,我一看,除寫了掃描部位,其他項目均為空白。
王主任無奈地說:“這位患者雙肺磨玻璃影,實在沒辦法寫報告,只能結合臨床。”
我安慰王主任說:“這段時間臨床上人手緊缺,每個科住五十幾人,醫生也是手忙腳亂,希望你理解一下。必要時可以打電話問一下患者的情況啊?!?/span>
王主任回答:“不是我們不理解臨床,一天CT和磁共振那么多,讓我們給每個醫生打電話問患者情況,我們也實在忙不過來呀?!?/span>
我一時語塞,竟然不知道如何再安慰王主任了……
近幾年,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已將自己的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稍有不適就去醫院檢查看病,各類檢查只要醫生認為有必要,患者和家屬都會積極配合。
與此同時,醫生的工作量也不斷增加,很多醫生為了趕時間,開具檢查申請單時就懶得寫病史和初步診斷,這就給放射科醫生帶來很大困擾。因為放射科醫生對很多疾病的診斷需要結合臨床,如果臨床醫生什么都不寫,勢必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誤診和延診,會直接影響診斷符合率,這在醫院平常工作中是相當重要的。
因此我們不能因小失大,如果引發醫療安全事故,就得不償失了。醫療行業是個高風險行業,工作中不得有任何馬虎大意,放射科醫生在出報告時更要綜合分析,多向思維,精益求精,尤其要注意細節,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務。
一個合格的影像檢查申請單
一份合格的影像檢查申請單,為放射科醫師提供了明確檢查方向及目的,可以使患者得到有效準確的放射影像檢查,從而獲得有效的診斷依據,為放射科醫師明確檢查方向、目的,出具準確的診斷報告;減少患者接受不必要X線照射的機會,避免過度醫療。書寫不規范的檢查申請單,使放射科醫師不能準確領會臨床醫師的檢查意圖,或需要重新核對檢查部位與目的,或拍出與臨床醫師意圖不符的影像資料,不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費,也加重了患者的負擔,引發醫患糾紛。
2)臨床資料,包括:簡要病史,體征和診斷。
3)與疾病相關檢查結果,如:B超、實驗室檢查等。
4)檢查部位,檢查目的。
5)開單醫生簽名。
1)臨床病史提供得過于簡單,甚至空缺。如有的醫師會將病史和臨床診斷一概填寫為“查體”,實際患者可能為“腫瘤復查”或已經進行手術切除,這需要與患者前片對照,但是這樣的是申請單無疑會增加了診斷的難度,延長患者的就診時間,而且失去了患者復查的真正意義。有的醫師漢字以字母代替,如外傷寫為“ws”,腰腿痛寫為“ytt”,腎結石寫為“sjs”,影像醫師得仔細分辨,好好研究。這樣還好。更有甚者寫成“qwer”、或者“asdf” 。這種申請單對于影像檢查毫無意義。
2)檢查部位不準確,如:部分臨床醫師經常將“足”檢查開為“踝”檢查,或將“頸椎”檢查開為“頸部”檢查。
7)患者既往病史未提供,如:增強患者既往有無過敏病史,既往有無手術病史等。
8)用他人信息開申請單:多數疾病都與年齡或者性別有直接聯系,一個兒童的報告單上寫著“腦萎縮”或者“腰椎退行性變”,一個男性的報告單上寫著“卵巢囊腫”,如果因此診療錯誤出現醫療糾紛,我們會有贏的可能性嗎?還有的醫師在住院病人醫囑上為其親屬開檢查申請單,省了一點錢,但是卻把醫院的利益置之度外,腦出血的病人、胰腺癌的病人竟然在第二天檢查就神奇康復了,無比荒謬。更把自己和同事置于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