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費當中藏貓膩(黨費合理嗎)
今年 4月,常德市鼎城區委第二巡察組進駐堯天坪鎮開展常規巡察,在查閱黨員黨費交納臺賬時發現了問題。堯天坪鎮某村黨總支部書記與一般村干部工資基數不同,可一年來交納的黨費金額卻一致?這是怎么回事?
為了查清事實,鼎城區委第二巡察組決定下沉到村(社區)了解情況。通過與村(社)干部和黨建聯絡員座談了解到,原來該鄉鎮13個村(社)黨組織,均出現了因為黨費基數調整不及時,導致黨費交納不規范的問題。
賀清宇:雖然年底時區委相關部門特別提示過要注意黨費交納基數的調整,但各村(社區)黨組織并沒有執行到位,由于黨費都是黨員自己在常德智慧黨建平臺上交納的,黨建聯絡員一般只提醒督促按時交納,沒有特別注意具體數額,還有的黨建聯絡員業務不熟,對此并不了解。
黨中央相關文件規定:“基層黨組織要在年初核定黨員月交納黨費數額”“交納黨費是黨員應盡的義務,也是黨員增強黨性觀念的基本體現。盡管黨員每次交納黨費數額不大,可交納黨費這一行為卻意義重大。
鼎城區委第二巡察組隨即召開組務會進行會商研究,并就此問題向鄉鎮黨委進行了交辦,要求鄉鎮黨委及村(社區)黨組織要嚴謹細致認真地做好黨費工作,明確專人負責,確保黨費交納按時足額。
鼎城區委第二巡察組組長 卿靜梅:收到我們交辦的問題后,堯天坪鎮黨委迅速行動,目前已將62名村社黨員干部所補交的1356.5元黨費全部上交至鼎城區委組織部黨費專戶,同時對全鎮黨建聯絡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再次強調要求各村(社區)黨組織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設置黨費基數并按月足額交納黨費。
在鼎城區灌溪鎮開展巡察工作的區委第四巡察組也通過一張有邏輯錯誤的發票,揪出了村干部套取資金的問題線索。
鼎城區委第四巡察組按要求進駐到灌溪鎮開展常規巡察,同時以巡鄉帶村(社)的方式對轄區內12個社區開展巡察。當查閱到灌溪鎮某社區會計賬目時,巡察組發現其中一筆關于清明防火和油茶采摘的勞務費的開票日期與用工明細 制單時間存在明顯的邏輯錯誤。
鼎城區委第四巡察組副組長 李標:這個原始憑證的統計表制單時間是2019年1月24日,發票時間是2019年1月22日,這是筆誤還是另有隱情,我們要調查清楚。
隨后巡察組將明細單逐一查看了一遍,發現多張報賬單的證明人均為該社區黨總支部副書記周某一人,還發現了幾個單筆開票明細金額相加少于所附原始憑證金額。
職業的敏感性讓巡察組的同志覺得問題不會這么簡單。為還原事情真相,巡察組同志兵分兩路,一組通過實地走訪、座談交流的形式向社區群眾和相關人員求證。一組繼續查閱財務憑證,并與相關資料進行比對。最終,走訪結果表明該社區存在虛列勞務費套取資金的問題。
鼎城區委第四巡察組副組長 李標:鎖定證據后,巡察組將一疊佐證材料封存,并定性為線索移送至區紀委監委,后區紀委監委交辦由灌溪鎮紀委調查核實。
經查,灌溪鎮某社區存在虛列“清明防火用工”“油茶采摘用工”“老干清淤”等名目,共計套取39360元用于其他開支等問題,今年1月,鎮紀委對該社區黨總支部書記譚某進行誡勉談話,給予該社區黨總支部副書記周某黨內警告處分。
以此為契機,灌溪鎮黨委立即組織全鎮上下結合該社區事件,深入開展自查自糾, 舉一反三,汲取教訓,同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財務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鼎城區委第四巡察組組長 蘇苗苗:巡察干部只有始終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工作方針, 緊盯問題細節、抽絲剝繭,才能深化發現問題的深度和廣度,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支撐。
稿件來源:《清風俠在路上》
記者:胡宇鑫
通訊員:唐序紅、龔瑤、楊欣蓉
主播:晨光 監制: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