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保障管理規定
經費保障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校經費保障管理,規范經費使用,提高經費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學校經費保障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 經費保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保障,必須合理配置資源,提高經費使用效率,確保學校正常運營。
第二條 學校必須加強對經費的管理和監控,嚴格執行經費預算制度,規范經費支出流程,嚴格控制開支范圍,確保經費使用合規、合理、透明。
第三條 學校必須加強對經費的審計,建立審計制度,定期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確保經費使用的真實、準確、合規。
第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經費保障管理制度,制定詳細的經費保障方案,明確經費來源、支出渠道、主要用于哪些方面等,并定期向上級部門報告經費使用情況,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和監管。
第五條 學校應當加強與其他學校、社會組織、政府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建立經費保障協作機制,共同推進學校經費保障管理工作的開展。
第六條 學校應當加強對經費保障管理的監督,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學校經費保障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
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學校應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經費保障管理規定和實施方案,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特此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