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山東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規范山東大學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質量和效率,確保科研項目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和山東大學實際情況,制定了本項目管理辦法。
一、科研項目的類型和范圍
本項目的科研項目類型包括:
1. 基礎研究項目:涉及科學理論、基礎知識、學科前沿等領域的研究項目。
2. 應用研究項目:涉及實際應用、技術發明、技術創新等領域的研究項目。
3. 技術創新項目:涉及技術創新、新產品的開發等領域的研究項目。
4. 社會服務項目:涉及社會公益、社會服務等領域的研究項目。
二、科研項目的申請和審批
1. 科研項目的申請:由科研項目負責人向山東大學科研管理部門提出項目申請,并提交相關申請文件。
2. 科研項目的審批:山東大學科研管理部門對項目申請進行審核,符合規定者予以批準。
3. 科研項目的進度管理:山東大學科研管理部門對科研項目進行進度管理,及時跟進項目進展,確保項目按時完成。
三、科研項目的管理和經費管理
1. 科研項目的管理和經費管理:山東大學科研管理部門對科研項目的經費進行管理,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預算編制、經費支出和財務管理。
2. 科研項目的評審和驗收:山東大學科研管理部門對科研項目進行評審和驗收,確保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
3. 科研項目的成果管理:山東大學科研管理部門對科研項目的成果進行管理,包括論文、專利、展覽等。
四、科研項目的考核和獎勵
1. 科研項目的考核和獎勵:山東大學科研管理部門對科研項目進行考核,根據項目進展、成果質量和經濟效益等指標,給予科研項目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獎勵。
2. 科研項目的創新激勵:山東大學對科研項目進行創新激勵,包括創新基金、科技獎勵等。
五、其他事項
1. 科研項目的國際合作:山東大學科研管理部門協調科研項目的國際合作,促進科研項目的國際化發展。
2. 科研項目的投訴和舉報:科研項目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可以對科研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投訴和舉報,山東大學科研管理部門將及時處理。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山大科研管理部門將不斷完善和改進本項目管理辦法,為科研項目的管理和進展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特此規范。
山東大學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