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管費管理暫行辦法
項目建管費管理暫行辦法
為加強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管費的收取和使用,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項目建管費管理暫行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管理暫行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工程項目的建管費收取和使用。
二、建管費收取原則
1. 項目建管費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
2. 項目建管費應依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收取,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
3. 項目建管費應合理使用,用于項目各項管理工作的開展。
4. 項目建管費收取和使用應公開透明,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三、建管費收取方式
1. 項目建管費可通過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收取。
2. 項目建管費應依據項目合同進行收取。
3. 項目建管費收取方式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四、建管費使用原則
1. 項目建管費應用于項目各項管理工作的開展,包括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財務管理等。
2. 項目建管費應合理使用,不得浪費或濫用。
3. 項目建管費使用應依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五、建管費管理職責
1. 項目業主應履行項目建管費收取和使用的管理職責。
2. 項目設計師、工程師、施工隊長等人員應履行項目建管費使用的管理職責。
3. 項目建管費應建立合理的收取和使用機制,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六、其他規定
1. 項目建管費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收取和使用。
2. 項目建管費收取和使用過程中,應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則。
3. 項目建管費應合理使用,不得浪費或濫用。
本管理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項目業主、設計師、工程師、施工隊長等人員應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建管費使用的管理職責。
項目建管費管理暫行辦法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 項目建管費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