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為加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規范工會經費的使用,保障工會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我部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予發布。
一、適用范圍
辦法適用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級工會組織及其會員。
二、經費來源
工會經費來源于會員會費。會員會費按照會員等級和工作水平實行差異化收取,具體辦法由自治區工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三、經費支出
1.用于工會工作支出,包括工會組織建設、工會活動、勞動保護、職工福利、職工醫療、職工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用于工會經費存儲的銀行利息支出。
3.用于其他與工會工作相關的支出。
四、經費審批
1.各級工會經費支出必須由工會組織審批,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2.各級工會應當建立經費使用情況報告制度,定期向上級工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接受上級工會的監督。
五、經費監督
1.自治區工會應當加強對各級工會經費收支的監督,定期檢查經費使用情況,防止浪費和濫用。
2.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經費收支的監督,定期檢查經費使用情況,確保經費用途符合規定,并及時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六、其他規定
1.各級工會應當嚴格執行辦法中的各項規定,確保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規范、透明。
2.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確保經費用于工會工作,保障會員的合法權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的發布實施,將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提供重要法律依據,有助于推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會工作更好地開展,保障會員的合法權益。
特此通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聯合會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