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
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
為加強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規范公務用車使用行為,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工作開展,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于2021年12月10日頒布。
辦法明確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范圍、標準、使用原則、管理職責等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河北省各級黨政機關(包括政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政府部門、政黨組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
二、標準
1.車輛標準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車輛標準按照《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規定的車輛類型和數量進行配備。
2.燃料標準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燃料標準按照《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規定的柴汽油比例進行配備。
3.車輛維護標準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車輛維護標準按照《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規定的車輛維護周期進行維護。
三、使用原則
1.嚴格控制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應當嚴格控制,不得用于特殊場合或與特定人員接觸。
2.公開公正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應當公開公正,按照職責分工和權限使用,不得隨意浪費或濫用。
3.資源節約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應當資源節約,不得過度消耗能源和資源。
四、管理職責
1.配備管理
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管理由各級黨政機關負責。
2.使用管理
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公務用車使用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用途和數量使用,不得浪費或濫用。
3.監督審計
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公務用車使用的監督審計,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的頒布,為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標準,有利于規范公務用車使用行為,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工作開展,為河北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