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工會經費收繳管理辦法
貴州省工會經費收繳管理辦法
為規范貴州省工會經費收繳和管理行為,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于2019年12月18日發布了《貴州省工會經費收繳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了貴州省工會經費的收繳渠道和方式,規定工會經費必須用于工會組織正常活動和職工福利保障等方面,不得用于商業活動。同時,辦法對工會經費的收繳和管理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包括收繳程序、經費支出、審計監督等方面的內容。
辦法規定,各級工會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經費收繳方案,明確收繳方式和渠道,并定期向會員公示。各級工會經費收繳實行單獨預算,單獨結算,單獨支配的原則,經費支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并接受上級工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辦法還明確了各級工會經費審計監督的職責和程序,規定各級工會應當建立經費審計制度,定期對經費支出進行審計監督,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糾正并承擔責任。
貴州省工會經費收繳管理辦法的發布實施,為規范工會經費收繳和管理行為,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提高工會經費使用效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各級工會應當認真學習和理解辦法,嚴格按照規定收繳和管理經費,加強工會組織建設,更好地為職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