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非年檢年末凈資產低于開辦資金責令整改書
尊敬的各位民辦非企業業主:
近期,我部對部分地區民辦非企業年檢情況進行了檢查,發現一些企業年末凈資產低于開辦資金,影響了其正常運營和發展。為了規范民辦非企業辦學行為,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我部要求各地對這種現象進行整改,確保民辦非企業辦學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整改要求
1. 要求各地對民辦非企業凈資產低于開辦資金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找出問題所在,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確保企業能夠正常運營。
2. 要求各地加強對民辦非企業的監管,完善監管機制,加大對違規辦學的懲處力度,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維護市場秩序。
3. 要求各地加強對民辦非企業辦學的培訓和指導,提高辦學者的素質和能力,推動民辦非企業辦學質量的提升。
三、整改期限
各地整改期限分別為三個月,具體時間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其他要求
1. 各地應當加強對民辦非企業辦學的信息公開,讓民辦非企業業主能夠及時了解辦學情況,提高辦學透明度。
2. 各地應當建立健全民辦非企業辦學評估機制,對民辦非企業辦學質量進行評估,不斷提高辦學水平。
3. 各地應當加強對民辦非企業辦學的協調和支持,幫助民辦非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推動其快速發展。
尊敬的民辦非企業業主,如果您的企業遇到任何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為您解決問題。謝謝您的配合和支持。
此致
敬禮!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