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河南省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加強河南省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河南省實際情況,制定了《河南省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河南省內科研項目的管理和實施。
二、科研項目管理
1. 科研項目的選題和申請
科研項目選題應遵循科學、合理、可行的原則,符合河南省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要求。科研項目申請應填寫《河南省科研項目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 科研項目的資金申請
科研項目的資金申請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包括預算、資金來源、經費用途、支付渠道等。科研項目資金申請應填寫《河南省科研項目資金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 科研項目的評審和驗收
科研項目的評審和驗收應遵循科學、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評審和驗收。科研項目驗收應包括項目進展、成果、質量和效益等方面的考核。
4. 科研項目的管理和記錄
科研項目的管理和記錄應建立健全,包括科研項目計劃、進度、成果、質量、安全等方面的記錄和管理系統。
三、科研項目證書和獎勵
1. 科研項目證書
科研項目證書應包括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科研項目類型、科研項目階段、科研項目負責人等信息。科研項目證書應定期頒發,并實行電子證書制度。
2. 科研項目獎勵
科研項目獎勵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對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表現突出的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包括項目獎勵、科技獎勵、專利獎勵等。
四、其他規定
1. 科研項目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監督和管理,確保科研項目的實施和實施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2. 科研項目管理應當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促進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
3. 科研項目管理應當注重可持續性,加強科研數據的管理和保護,提高科研項目的科學性和可靠性。
本《河南省科研項目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河南省科學技術廳負責解釋和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