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多為一把手,貪腐手段隱秘……供銷合作系統反腐透視
前不久,安徽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唐慶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去年以來,該省供銷合作社系統已有多名領導干部涉嫌違紀違法被查。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要求,堅決查處資源、土地、規劃、建設、工程等領域的腐敗。近年來,各地供銷合作社系統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時有發生,這些腐敗案件都有哪些特點,查處有何難度?下一步該系統又將如何加大反腐力度?
涉案多為一把手,窩案串案頻發
供銷合作社源于計劃經濟時期,一頭連著“三農”,一頭連著城鎮,歷史悠久,網點廣布,是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農業農村發展、保障商品供給、服務群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
近年來,供銷合作社四大主營業務農資、農產品、消費品、再生資源經濟效益明顯提升,對利潤增長的貢獻率均有提高。數據顯示,去年上半年,全系統銷售總額實現2.2萬億元,按照同口徑計算同比增長6.6%,實現平穩較快增長。
供銷合作社是合作經濟組織,組織成分多元,資產構成多樣,既有機關和企業,又有事業單位和協會,大多開展市場化經營,廉潔風險點多,更需要加強監督。
從已查處的供銷合作系統腐敗問題來看,安徽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總結了如下共性特點:一是一把手涉案較多,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交織;二是利益交織,窩案、串案現象突出;三是權力集中的崗位呈現高風險;四是頂風違紀現象嚴重,涉案金額大,貪腐手段隱秘;五是違紀違法干部在生活上追求享樂,大多存在生活作風問題。
北京市供銷合作系統多名領導班子成員超標準乘坐飛機頭等艙、公車私用,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及下屬企業超標準配備公車19輛,下屬兩家企業領導人員辦公面積超標……在北京市紀委監委第十一審查調查室主任李國良看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多發,說明該系統少數干部作風不正,“究其根源,還是在于黨的領導缺失、管黨治黨不力”。
據介紹,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高守良不知何為“四個意識”,臺上講黨課、倡反腐,臺下大肆索賄受賄,對黨的領導不以為然,其他班子成員為個人私利,不履行黨組織賦予的職能和工作職責,對高守良公然違規的行為既不旗幟鮮明反對,也不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有的甚至還刻意迎合。
在個別案發單位,民主集中制原則遭到破壞、流于形式。班子成員不嚴格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一把手統管人、財、物、事;一些重大事項決策不集體決策;會議研究違反議事程序,一把手大搞“家長制”“一言堂”,首先發表傾向性言論,或者在參會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以“原則通過”不予采納,將會議決定變成“走過場”。
該系統暴露出的一些違紀違法問題,或與其集體所有制的制度和監管漏洞、制衡失靈不無關聯。
供銷合作社的集體合作經濟組織性質,決定了其資產系集體所有而非國有。在一些地方,當地國資委對其沒有資金監管的法定職責,僅負責其黨的關系和領導干部管理,上級監督缺乏著力點;廣大社員職工對供銷合作社的了解、參與程度低,不能進行有效監督;班子成員內部的監督制衡作用無法發揮,對于一把手公開不執行上級有關決定或執行打折扣等行為,班子成員或不提反對意見,或提了意見也不被采納;監督嚴重缺位,如某地供銷合作社紀委,黨的十八大以來收到97件舉報線索,初核數和立案數卻均為零。
腐敗風險有哪些
“吃點、喝點、拿點購物卡、禮品無所謂,是‘常態’‘小錯誤’,幫助別人介紹項目是‘順水人情’,工作不規范是‘創新’‘變通’。”從浙江省寧波市供銷合作社原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蔣旭燦等腐敗案件來看,供銷社項目合作開發建設、改制期集體資產處置、內部管理等均是廉潔風險點。
自2013年調入市供銷合作社擔任一把手后,蔣旭燦自認為終于找到了發揮“個人才干”的平臺,就開始盯住項目合作開發領域,在重大項目決策上搞“一言堂”,違反原則、突破底線。如在市供銷合作社開發二號橋地塊項目過程中,蔣旭燦通過特定關系人介紹,接受他人請托,內定不具備房地產項目開發實力的王某某為項目開發合作對象,而王某某在項目開發之初就未按合作協議約定投入前期資金,其所在公司也未按持股比例投入相應資金。最終王某某公司僅出資5000萬的項目拆遷安置費用,就獲得了數億元房產項目的合作開發權,致使二號橋地塊項目開發風險驟增,市供銷合作社集體利益嚴重受損。這暴露出供銷合作社在重大項目決策等權力運行上缺乏有效的制約,接受的監督也存在“盲區”,制度上存在“漏洞”,為蔣旭燦濫用權力提供了條件。
蔣旭燦收受的810余萬元中,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的占比超過一半。他在市供銷社與民營企業合作開發工程項目時,對制度規定搞變通、打折扣,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以實現其權錢交易的目的。如在市供銷合作社下屬的原市出口茶葉拼配廠改造項目中,蔣旭燦明知招標方案未經發改部門核準,卻擅自決定對該項目采取邀請招標方式,嚴重違反招投標相關規定。王某某因此成為合作方,出任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該項目上伙同建筑商以虛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并侵吞工程款300萬元,導致市供銷合作社集體利益嚴重受損。事成之后,王某某將其中100萬元送給蔣旭燦作為“答謝”。
逐一剖析風險點,寧波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供銷系統在項目合作對象選擇上把關不嚴,合作以后對項目經營情況、資金使用情況等又監管不力,甘當‘甩手掌柜’,導致投入的資金有去無回,集體資產大量流失。此外,供銷社改制期集體資產處置風險,主要是下屬企業股份改制中,容易出現的低價出讓股份、謀取不法利益導致集體資產流失問題。內部管理風險,則是下屬企業通過空置場所租金、對外借款利息、運輸費用收入和產品銷售返利等形成的‘小金庫’,用途集中在提高員工收入、發放獎勵、彌補職工應交的個人所得稅等方面。”
此外,記者梳理發現,供銷合作社主要通過干部人事任免、資金使用及重大事項決策對下屬企業進行管理,而這些環節均有干部因貪腐問題涉案。
嚴明紀律規矩 扎緊制度籠子
供銷合作系統領導干部腐敗問題查處有何難度?寧波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認為,一是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問題從形成到予以處置的時間長、跨度大,相關的主要領導、責任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存在職務調整、退休、移民等情況,檔案缺失較為普遍,調查取證難度大。二是改制中出現問題較多,因供銷合作社組織性質、職能職權多次調整,相關主體存續、改制、注銷、合并等情況各不一樣,一些環節的權力運行、管理監督不規范不嚴格,導致一些涉嫌違規、違紀、違法的問題難以追根溯源。三是涉及利益重大且關系復雜,供銷系統資產量大面廣,下屬企業、關聯合作企業較多,關系千絲萬縷,在梳理、界定上存在難度。
腐敗問題持續時間長、涉案人數多、涉及領域廣,安徽省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對此也深有體會。“涉案人員在政治上拉幫結派、排除異己,甚至串通起來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形成攻守同盟;省供銷合作社領導層長期各自為政,分管、分工領域固定,人身依附關系明顯,在經濟利益上相互牽扯;貪腐方式較為隱蔽,有的收受干股后將紅利暫存他處,有的以借款為名渾水摸魚,有的編造虛假業務進行違規借貸。”
防患于未然,才是制勝之策。下一步,如何有效推進該領域正風反腐?
安徽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發揮下屬單位、社有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堅持建強基層黨組織不放松,做好政治生態的修復凈化工程,尤其是要建章立制,推進正本清源,選拔那些“黨性強、作風好、有本事、靠得住”的干部到省供銷合作社及其下屬企業任職。
具體而言,要在深化社有企業改革的過程中,從體制機制著手,找準病灶、建章立制,認真梳理社有資產投資、合作、購建、處置等實施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建立與績效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探索實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打造企業家隊伍,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強化資金管控,完善風險防控,健全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機制,堅決防止個人說了算、搞暗箱操作、不負責的情況發生。
對于完善監督機制,消除權力監督的真空地帶,李國良建議,有關部門要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明確供銷合作社業務上的主管部門,并明確社有集體資產的管理細則;強化精準監督,重點對“關鍵少數”領導班子成員和“關鍵環節”重大資金決策進行監督,定期調取供銷合作社會議研究重大事項時存在較大異議的事項,重點關注風險高的重大決策;將供銷合作社機關和下屬企業的重大事項向干部職工公布,主動接受群眾監督;梳理主責主業并制定發展規劃,對于盲目投資決策造成巨額經濟損失的情況,研究退出機制及時止損。
多名受訪者認為,應抓緊重點領域和環節相關體制機制改革。尤其是針對土地出讓、工程建設、項目開發等重點領域和招標投標、物資采購、干部錄用、工作調配等腐敗高發易發環節,建立健全廣覆蓋、無縫隙的制度體系,實現工作程序法定化、議事規則制度化,扎緊制度的籠子,減少自由裁量空間,有效堵塞制度漏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管筱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