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體系綱領性文件來了,“醫防融合”獲更多制度和激勵保障(疾控體系建設)
我國疾控體系的系統重塑邁出重要一步。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提出5方面22條措施,并明確“到2030年,完善多部門、跨地區、軍地聯防聯控機制,建成以疾控機構和各類??萍膊》乐螜C構為骨干、醫療機構為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軍民融合、防治結合、全社會協同的疾控體系”。
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國家疾控局局長王賀勝28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該改革方案強調要整體謀劃、系統重塑、全面提升,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是新時代推動疾控體系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綱領性文件。
推動疾控和醫療機構人才流動、信息共享
新冠疫情的暴發,為疾控體系改革按下加速鍵。
2021年,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掛牌成立。今年以來,多地疾控機構相繼掛牌。7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提出,推動地方落實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方案,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任務。
此次指導意見明確,強化疾控機構核心職能,并要求中國疾控中心和省級疾控中心加掛預防醫學科學院牌子,強化科研支撐和技術保障能力。
疾控機構之外,城鄉三級醫療機構也是傳染病防治的重要一環。但有公共衛生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坦言,此前,一方面,在醫院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對“防”的內容涉及不多的背景下,受經濟利益驅動,醫院對公共衛生領域傾注有限;另一方面,醫院和疾控部門數據并不完全互通,這二者導致“醫防融合”難以真正落實。
為強化醫療機構疾控職能,國家疾控局規劃財務與法規司司長李正懋在吹風會上透露,前不久,國家疾控局已印發了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責任清單。
指導意見進一步提出,制定完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將疾控工作履職情況納入醫院等級評審。持續提升傳染病醫院和綜合醫院傳染病院區的傳染病診療、監測、檢測、培訓、科研、應急等能力和水平。2024年底前,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全面落實公共衛生或預防保健科室規范化要求,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參照執行。
指導意見還要求,全面推進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建立人才流動、交叉培訓、服務融合、信息共享等機制。
作為人才保障,指導意見稱,公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相應核定一定比例事業編制并予以保障,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
作為監管保障,指導意見稱,探索建立疾控監督員制度,在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院設立專兼職疾控監督員,接受屬地疾控部門業務管理。
疾控監督員制度的試點工作啟動于今年8月。截至目前,該試點已涉及9省份的49個地市、1200余家醫療機構。其中,浙江省、甘肅省已經開展了全域試點工作。
建立穩定投入機制
疾控機構屬于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2017年財政部明確取消或停征“預防性體檢費”“衛生檢測費”和 “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費”之后,其業務開展依賴政府財政撥款。
王賀勝表示,“十四五”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積極優化中央預算內投資結構,累計安排131億元,支持國家、省、市、縣四級疾控體系建設。2023年,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方式下撥疾控項目經費176.87億元,用于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等防控工作。
此次指導意見明確,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和健全人員激勵機制。
對于醫療機構,指導意見稱,落實對醫療機構開展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服務的財政投入政策。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用豁免制度。
對于疾控機構,指導意見稱,各級政府要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按照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原則,支持改革完善疾控體系,重點保障各級疾控機構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發展建設支出,所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按預算管理規定納入政府預算安排。在科研投入、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國家和省級疾控中心相關政策支持。
指導意見還創新性地提出,完善符合疾控體系人才隊伍特點的薪酬保障和激勵制度。按照“兩個允許”要求,科學合理確定疾控機構績效工資水平。國家和省級疾控中心承擔的縱向科研項目的間接經費以及橫向課題經費,按照科研經費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王賀勝表示,國家疾控局將進一步在健全完善疾控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等政策機制上下功夫,力爭到2030年形成“百千萬”的疾控人才格局,即省級100名、市級1千名、縣級1萬名重點領域學科帶頭人,努力培養一支高素質的疾控人才隊伍,為疾控事業高質量發展夯實人才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