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萬元!共享科研設施與儀器可享補助(科研設備共享)
實習記者 高新宇
7月12日,臨沂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在會上了解到,山東省面向內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創客)團隊無償發放創新券,用于補助其使用共享科研設施與儀器開展科技創新活動、購買科技創新服務、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支撐創新創業的普惠性政策工具。同時,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業等向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創客團隊開放共享科研儀器設備,提供研究開發服務和檢驗檢測服務且服務效果突出的,按其上年度實際服務創新券總額的10%-30%給予獎勵補助,同一供給方每年最高補助200萬元。
中小微企業申請創新券應滿足以下條件:
(1)注冊地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
(2)具有健全的財務機構,管理規范,無不良誠信記錄;
(3)與開展合作的科技服務機構之間無任何隸屬、共建、相互參股等關聯關系。
創業(創客)團隊申請創新券應滿足以下條件:
(1)不具備法人資格,還未注冊企業;
(2)入駐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大學科技園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
(3)創新項目需具有產品研發及成果轉化所需的檢測、試驗、分析等研發工作。
儀器設備供給方爭取創新券獎勵補助的條件:
(1)科技創新服務供給方要求是山東省行政區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創業載體或其依托單位;
(2)要按規定在山東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注冊成為會員;
(3)對外開展相關科技創新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