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如何對合同進行管理(工程監理如何對合同進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是加快工程進度、降低工程造價、保證工程質量有效的途徑之一。通過合同管理,可以督促施工單位在各個階段按照承包合同保證設備、人員的配備及投入,保證各階段目標按合同實施,減少開口工程,減少索賠事件,控制工程結算等。
合同管理的原則
監理工程師應采取預先分析、調查的方法,經常跟蹤合同執行情況和了解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通過《監理通知》督促和糾正承包商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行為,提前向業主和承包商發出預示,防止偏離合同約定事件的發生。
合同管理的內容
1、監理工程師應以工程建設總體目標,作為合同的管理目標。認真研讀合同和分析合同,以合同為依據,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合情合理地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各種爭議。制定本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擬訂、會簽、協商、修改、審批、簽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協助業主擬訂項目的各類合同條款,為了盡可能減少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和糾紛,合同條款應當在語言文字方面做到清楚明白,用詞準確,避免含糊不清、詞不達意的現象。并在業主的主持下參與合同的談判。
3、合同管理堅持程序化、規范化,如設計變更、延期、索賠、計量支付等都按固定格式填報。合同價款的增減要有根據,合同外項目的增減要嚴格執行審批手續。
4、協助業主處理與項目有關的分歧、爭議、索賠及合同糾紛。重大合同的變更、索賠等復雜問題,報請業主組成專門小組進行處理。
5、承包商應按月報送完成工程量結算報表,經監理工程師嚴格核實,簽證后作為結算工程款的依據,業主根據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6、建立合同目錄、編碼和檔案,分析和跟蹤管理合同執行情況。
合同爭議的調解
1、合同爭議發生后,爭議一方可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請求予以調解。
2、監理工程師收到爭議通知后,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調查和取證,與雙方協商后作出決定。
3、在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通知》后,如果業主或承包商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監理工程師作出的決定未提出異議,則此決定為最后決定,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4、不同意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時,可按合同約定辦理。
5、在仲裁(訴訟)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資格和義務作為證人,公正地向仲裁機構(或法院)提供與爭議有關的證據。
6、在爭議解決過程中,以及在仲裁或訴訟期間,監理工程師仍應督促承包商繼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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