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3年度科研經費自查自糾專項核查啟動會召開(浙江大學科研經費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浙江大學審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圍繞學校中心工作高質量推進審計全覆蓋,強化科研經費等重點領域的審計監督,進一步規范科研經費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使用效益,減少潛在風險,促進學校科研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2023年度學校審計工作計劃,11月2日下午,審計處組織召開浙江大學2023年度科研經費自查自糾專項核查啟動會。
會議認為,本次學校科研經費自查自糾專項核查啟動會的創新召開及時重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確立了專項核查工作的標準流程和具體要求,研究細化了實施方案,明確了風險排查機制、核查重點以及各方責任。
會議指出,2013年以來學校確立了由審計處牽頭,協同多部門參與,利用審計手段開展科研經費自查自糾、落實整改、防范風險,取得了顯著成效。隨著學校科研經費的持續高速增長,相關監督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浙江大學科研項目經費內部監督檢查規定》(浙大發審〔2017〕1號),進一步加強協同配合,加大風險辨識和排查,共同做好學校科研經費的規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會議要求,本次科研經費專項核查體量大、范圍廣、項目多,核查工作應從風險識別入手,聚焦發力,關注重點領域和重點事項,立足發現問題,要特別重視協同推進整改工作,要以核查結果為基礎,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合理化建議,推動各單位建章立制,優化管理機制,進一步推動和提升學校科研經費管理水平。
學校總會計師石毅銘參加會議。科學技術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院、先進技術研究院、計劃財務處、審計處等科研經費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代表參加會議。
(來源:浙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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