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會經費開支管理辦法
新疆工會經費開支管理辦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會經費開支管理辦法
為加強新疆工會經費管理,規范工會經費開支行為,提高工會經費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新疆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新疆工會經費管理,規范工會經費開支行為,提高工會經費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新疆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新疆工會經費是指工會組織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工會活動,與職工會成員協商一致后取得的各項經費。
第三條 新疆工會經費開支應當遵循合理、規范、公開的原則,主要用于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鍛煉身體、改善職工生活水平等。
第四條 新疆工會經費開支應當由工會組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二章 經費來源
第五條 新疆工會經費來源主要包括:
(一)工會會費;
(二)企業撥入的工會經費;
(三)其他渠道撥入的工會經費。
第六條 工會會費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40%的比例繳納。
第七條 企業撥入的工會經費按照企業財務報表中工會經費支出項目進行管理,用于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鍛煉身體、改善職工生活水平等。
第八條 其他渠道撥入的工會經費按照相關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章 經費開支
第九條 工會經費開支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主要用于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鍛煉身體、改善職工生活水平等。
(一)工會活動:
1. 工會組織組織的工會活動;
2. 職工運動會、球類比賽、健身操舞比賽等體育活動;
3. 職工文藝活動等文化活動。
(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1. 職工法律援助、法律宣傳、權益維護等法律援助活動;
2. 職工健康檢查、健康促進活動;
3. 職工福利保障等福利保障活動。
(三)組織職工鍛煉身體:
1. 職工健身房、體育場館等體育活動;
2. 職工體育比賽、健身操舞比賽等體育活動。
(四)改善職工生活水平:
1. 職工食堂、宿舍等生活設施改善;
2. 職工通勤車、交通補貼等交通設施改善。
第十條 工會經費開支應當遵循合理、規范、公開的原則,主要用于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鍛煉身體、改善職工生活水平等。
第十一條 工會經費開支應當由工會組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十二條 工會經費開支應當實行明細化管理,工會成員應當對經費開支情況進行監督,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工會經費開支應當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進行,不得虛報、冒領、騙取經費。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騙取、虛報、冒領工會經費的,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十五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未按照相關規定使用工會經費的,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十六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八條 本管理辦法由自治區工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自治區工會經費開支管理辦法的解釋權屬于自治區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