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稱項目申請書遭泄密剽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已介入調查
針對云南一高校教師在網絡上反映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論文被剽竊一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對界面新聞回應,已介入調查此事,按照規定,項目申請書是不能公開的。
一位自稱云南財經大學教師的網友日前反映,湖南大學碩士畢業生劉夢潔的學位論文涉嫌抄襲她的博士論文選題,而該選題同時也是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未公開發表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究竟為何會被剽竊?”這位網友提出質疑,“我在第一時間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和湖南大學反映了此事,并強調3月25日是我博士論文提交查重評審的最后日期,可直到3月27日也沒有給我任何回復。”
對此,2019年3月28日,界面新聞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獲悉,目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已介入調查,“我們已了解到這個情況并已上報,目前還在走程序,按照規定,項目申請書是不能公開的。”
對于上述網友的身份,云南財經大學一名學生告訴界面新聞,“舉報者是云南財經大學的一名副教授,也是研究生導師,老師發現這件事后就非常憤怒。”不過,界面新聞聯系上這位教師后,她并不愿透露更多個人情況,僅表示此事已開始調查,不方便說太多。
這位教師表示,2017年3月,她以“腐敗對企業逃稅的影響效應研究”為題,申請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但申請未過。同時,該項目也是她的博士論文選題。而湖南大學劉夢潔的《腐敗對企業逃稅的影響研究》一文完成于2018年4月,劉夢潔的研究方向為稅收理論與政策。
這位教師稱,劉夢潔的指導教師為湖南大學洪源副教授,而洪源正是其2017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評審專家。對此,洪源本人拒絕對界面新聞回應此事,并稱具體情況由湖南大學宣傳部負責解答。而據央廣“下文”客戶端報道,洪源此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事情與爆料情況不符,并稱“跟我沒關系”。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回避與保密管理辦法》,自然科學基金委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應當對其依職權知曉的項目評審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取或披露其他項目評審信息。
同時,評審專家未按照本辦法規定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信息的,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不再聘請其為評審專家。
這位教師提供的查重結果顯示,劉夢潔論文與其論文總重復字數為15626字,單篇最大重復字數為7293字。她還表示,“劉夢潔同學的剽竊行為不同于一般的學術剽竊,她剽竊的是有保密規定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由于她的剽竊行為,嚴重影響了我博士論文的重復率及學術聲譽。”
3月28日上午,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在官微發布說明稱,近日,網絡上出現了對學校碩士畢業生劉夢潔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的反映。學校對此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展開核查,結果將及時公布。學校對于學術不端行為一貫零容忍,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界面新聞檢索發現,目前劉夢潔的論文已被知網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