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三種“雙創”類型,本市進一步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37號),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科技創新策源功能,近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臺《關于進一步支持和鼓勵本市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上的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為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2015年本市率先出臺了《關于完善本市科研人員雙向流動的實施意見》(滬人社專發〔2015〕40號),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和企業人員雙向兼職、鼓勵事業單位設置流動崗位。《實施意見》在保留上述三種“雙創”類型的基礎上,新增了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職創業、事業單位選派科研人員到企業工作或參與項目合作、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崗位等三種“雙創”類型,進一步優化拓展了科研人員開展“雙創”活動的內容和形式。
《實施意見》注重管理環節全覆蓋,從協議簽訂、期限、聘用合同管理、工資福利待遇、社保繳費與待遇享受、職稱評審、崗位設置和聘用、考核、獎勵、培訓等各環節對不同類型的“雙創”活動作出了具體規定,為“雙創”活動管理、科研人員的權益保護提供了全方位依據。
《實施意見》按照簡政放權、人盡其才的思路,賦予了用人單位在科研項目方面更大的用人自主權,消除了科研人員身份、職業資格、薪酬待遇、社會保險等方面的顧慮,破除了阻礙人才流動的制度性障礙,采取了靈活多樣的措施激發用人單位和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實施意見》作為《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的配套文件,立足戰略導向、融合導向和提升導向,貫徹國家要求,體現本市特色,打通了產學研選人用人的體制機制壁壘,促進了科技成果研發和轉化活動中科研人才開放共享,為本市打造寬容、便利的創新創業生態,加快釋放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和創業帶動就業的能力,搶占創新驅動發展的最前沿和制高點提供了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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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東方IC
編輯: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