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項目結題管理辦法
科研項目結題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科研項目的結題工作,保證科研項目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項目的科研項目結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確??蒲许椖康捻樌M行,規范科研項目的結題工作,本辦法明確了科研項目結題的標準和要求。
第二條 科研項目結題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科研項目應當經過科學、合理、可行的論證和評估,符合科學技術規律和法律法規要求;
(二)科研項目結題應當經過項目申請人、項目管理人員和評審專家的評審,形成明確的結題報告;
(三)科研項目結題應當符合項目管理規范和標準,保證科研項目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
(四)科研項目結題應當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和標準,完成相關驗收和審批程序;
(五)科研項目結題應當形成詳細的結題報告,包括項目進展、成果、風險、問題和建議等,并提交項目申請人和相關部門審核。
第三條 科研項目結題的方式:
(一)項目申請人應當完成科研項目結題的各項工作,包括提交結題報告、完成相關驗收和審批程序等;
(二)項目管理人員和評審專家應當對科研項目結題工作進行評審,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相關部門應當對科研項目結題工作進行審核,并形成明確的結題報告。
第四條 科研項目結題的時間:
(一)項目申請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科研項目結題的各項工作;
(二)項目管理人員和評審專家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科研項目結題工作進行評審,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相關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科研項目結題工作進行審核,并形成明確的結題報告。
第五條 科研項目結題的變更:
(一)科研項目結題前,項目申請人應當對科研項目進行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科研項目;
(二)科研項目結題前,項目管理人員和評審專家發現科研項目存在缺陷和問題的,應當提出變更建議,項目申請人應當決定是否進行變更。
第六條 科研項目結題的管理:
(一)項目申請人應當加強對科研項目結題工作的管理,及時提交結題報告、完成相關驗收和審批程序等;
(二)項目管理人員和評審專家應當加強對科研項目結題工作的管理,及時對科研項目結題工作進行評審,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科研項目結題工作的管理,及時審核科研項目結題報告,并形成明確的結題報告。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科研項目結題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