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紀委都歸“誰”領導?我來告訴你
大家都知道,紀委又稱紀檢委,是“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簡稱。一提到紀律檢查委員會,給大家的第一感覺就是高大上,這個機關既熟悉又神秘。因為一直以來,紀委都是反腐敗,抓貪官的代名詞。但是,由于這個機關只針對黨的干部或者普通黨員進行監督執紀,所以并不是完全被老百姓所熟知。
在生活中,只要一談到“貪官”,馬上就會有人說:“去紀委告他”。但是真正實施起來,卻很麻煩。因為我們不了解紀委這個機關,有的甚至不知道去哪一級紀委“告狀”。今天這篇文章主要普及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首先,我先來了解一下紀委的管理結構,也就是說各級紀委都歸哪管。咱們直接看看相關法規是怎么規定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五條規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中央領導下進行工作。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黨委應當定期聽取、審議同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加強對紀委監委工作的領導、管理和監督。
以上條款非常清晰地說明了各級紀委的領導方式為以下兩點:
1,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中央領導下進行工作。
2,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咱們了解了各級紀委的領導和被領導方式后,咱們再來看一看各級紀委的管轄范圍:
1,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負責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中央紀委委員,中央管理的領導干部,黨中央工作部門、黨中央批準設立的黨組(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紀委等黨組織的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
2,地方各級紀委監委負責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同級黨委委員、候補委員,同級紀委委員,同級黨委管理的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同級黨委工作部門、黨委批準設立的黨組(黨委),下一級黨委、紀委等黨組織的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
3,基層紀委負責監督檢查和審查同級黨委管理的黨員,同級黨委下屬的各級黨組織的涉嫌違紀問題;未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黨的基層委員會,由該委員會負責監督執紀工作。地方各級紀委監委依照規定加強對同級黨委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以上條款就非常清晰地說明了各級紀委該負責的范圍,也就明確地告訴我們,一般涉及哪一級黨員,或者黨員干部違紀問題,職務犯罪問題,就找哪一級紀委,而不要越級舉報控告。執紀管轄范圍弄錯了,就一切都錯了。
同時,根據紀委管轄隸屬關系來看,如果對下級紀委處理問題的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同級黨委或者上一級紀委進行控告。
也就是說,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監督執紀,由設在主管部門、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審查調查,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與地方紀檢監察機關聯合審查調查。地方紀檢監察機關接到問題線索反映的,經與主管部門協調,可以對其進行審查調查,也可以與主管部門組成聯合審查調查組,審查調查情況及時向對方通報。
另外,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有權指定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其他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進行審查調查,必要時也可以直接進行審查調查。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可以將其直接管轄的事項指定下級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審查調查。
咱們通過以上全部內容,了解紀委的執紀規則,以及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后,就知道如果涉及需要向紀委舉報的事項,先后順序就清晰明了了。
小結:無論是舉報還是控告,都要有理有據,實事求是,不要捕風捉影。